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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爆卦] 前大法官許玉秀老師表態了
時間 Sat Apr 5 14:29:19 2014
專家評析:正當程序箴言:愈緊急愈要遵守
許玉秀
2014/04/05 09:15
http://goo.gl/Z8UWBl
專家評析:正當程序箴言:愈緊急愈要遵守-風傳媒
正當性在於生死存亡 這一場對抗當中,有一個共識:服貿協議攸關台灣生死存亡。 因為攸關生死存亡,一方堅持已經進行的救命程序,不能廢棄,必須續行,不能停止。因為攸關生死存亡,另一方堅持,一定要暫停檢視已經... ...
正當性在於生死存亡 這一場對抗當中,有一個共識:服貿協議攸關台灣生死存亡。 因為攸關生死存亡,一方堅持已經進行的救命程序,不能廢棄,必須續行,不能停止。因為攸關生死存亡,另一方堅持,一定要暫停檢視已經... ...
正當性在於生死存亡
這一場對抗當中,有一個共識:服貿協議攸關台灣生死存亡。
因為攸關生死存亡,一方堅持已經進行的救命程序,不能廢棄,必須續行,不能停止。因為攸關生死存亡,另一方堅持,一定要暫停檢視已經進行的程序,才知道已經進行的是救命程序或害命程序。
既然是救命藥方,當然要立刻生效,立刻服用;既然可能是害命藥方,當然要搶下藥方,送去檢驗。所以王小棣導演說,還好主人進駐國會議場,否則可能就要被迫服下害命藥方。
有甚麼方法讓已送院會存查,或退一步要在院會表決的服貿協議凍結?讓立法院院會開不成,不是唯一的方法嗎?阻止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的方法可能不只一個,阻擋他們進入議事空間的方法也不只一個,而比起對立法委員人身的限制,對於議事空間的控制,不是侵害較小的方法嗎?
不需要法律專家,也能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不僅僅上凱道的人、國內沒有上凱道的人、在海外17個國家聲援的留學生團體,以及許多外國媒體,都給予正面的回應。
隨著318學運的持續,愈是堅持已經進行的協議程序不能審視,愈能證明藉由進駐國會議場主張自己是權利主體,有多麼不得已,有多麼必要。拖住議場的學生愈久,學生進駐議場的正當性愈高。因為已經讓自己露宿街頭這麼久,讓自己禁閉在議場之內、失去自由這麼久,仍然不能阻止沒有程序主體參與的程序進行,那麼當初如果只是大聲抗議,或靜坐議場外,顯然絕對不可能阻擋所懷疑的毒藥入口。一旦上法庭,可以主張的事證很多呢!關廠工人案、大埔案、洪仲秋案、油電雙漲、美牛、、、、、、。
控制議場其實也只有初步成效,因為議場可以另闢。當控制議場還不能阻止可能的毒藥入口,難道不會激化更嚴峻的抗爭手段?
把服貿協議宣傳成為攸關台灣生死存歿,宣傳成不能退讓的關鍵,難道不是要逼人民你死我活嗎?而如果簽訂服貿協議真的沒有那麼嚴重,沒有到救亡圖存的地步,那麼又何必堅持呢?公權力代表堅持,人民也只好相信而堅持!
正當法律程序的箴言
正當法律程序的箴言: 愈是緊急、愈是要命,愈要遵守正當程序,遵守正當程序才能保命。因為正當程序,正是為了緊急時刻不出差錯而存在。三年前,台大器官移植誤用愛滋病患器官事件,就是這麼個案例。
既然服貿協議攸關台灣存歿,就更不能在正當程序上面打折扣,一旦違反正當程序,就製造一個被糾正的理由,糾正這個不正當程序的程序是甚麼?如果是立法院內部的程序,那是強者說了算,怎麼表決,都是多數認為對,就是對。根本沒有糾正的可能。能夠超越立法院內部的程序,就是大法官的釋憲程序。但是要成為釋憲的客體,必須有一個已經對外發生一般效力的決議行為,從內政委員會到院會的決議行為,所依據的是立法院的內規,只能發生立法院內部的程序效果,如有瑕疵,甚至只有自律規則可以處理。所以不可能針對這個程序行為聲請釋憲。而依據自律規則的處理
理方式,又陷入內部多數決的循環論證當中。既然現有法律體制,沒有辦法糾正這個錯誤,那麼人民只有自己來糾正這個錯誤。這個錯誤是:代議士沒有能力合法執行人民授權的任務。
既然代議士已經不能符合人民意旨執行職務,人民只有自己來。這就是人民進入國會行使直接民主的緣由。而向國家公權力主張自己是程序主體,正好就是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的基本要求。
學生的身分特別嗎?
學生的身分不特別,只不過學生身分代表一個手無寸鐵、有耳無口的弱勢,他們不只沒有物理的劍,也沒有知識的劍,他們通常人微言輕,沒有實力可以展現,沒有籌碼可以交換,縱使大聲說話,也沒人聽得見,也通常不會受到正眼看待。
所以有人認為可以教訓他們思想薄弱,所以有人認為可以嘲諷他們還不能養活自己,憑甚麼自稱人民,要求他們閉嘴。
但是正好因為他們總難免讓人恣意教訓、他們總難免遭受不能自食其力的羞辱,而因此成為憲法要特別保護的弱勢。要還不能養活自己的人閉嘴,剛好不符合保護弱勢的憲法初衷。
他們當然知道最好是回家、回學校去充實自己、加強自己的競爭力,但是他們沒有最好的選擇,他們只有最差的選擇。他們沒得光榮撤退,他們只需要平安回家。打開門讓他們平安出來的鑰匙,在掌握國家機器的人手裡。
*作者為前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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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9.2:dpp打手1F 04/05 14:31
→ :顯然挺貪腐啊 科科2F 04/05 14:31
推 :施法啦!3F 04/05 14:31
→ :囧mm:37仔大法官4F 04/05 14:31
推 :很清楚的說理5F 04/05 14:32
→ :一定是阿扁任命的…6F 04/05 14:32
推 :聽說 馬英九當初要去政大任教 就是許反對 (因為超過甄7F 04/05 14:32
→ :9.2:抓到惹~挺貪腐(指8F 04/05 14:32
推 :蔡37:又是一個37仔9F 04/05 14:32
推 :好文 不過建議調整一下換行10F 04/05 14:32
→ :選時間了) 她卸任大法官之後 不能回政大教書了11F 04/05 14:33
推 :12F 04/05 14:33
推 :如果是現任的大法官就好了13F 04/05 14:33
→ :有這方面的八卦嗎???14F 04/05 14:33
推 :大法官挺貪腐,下台!15F 04/05 14:33
推 :推16F 04/05 14:33
推 :37 仔 不多說...17F 04/05 14:33
→ :看內容很難懂嗎 為什麼不能看內容再來定論= =18F 04/05 14:33
推 :我也聽說過f大講得這個掛19F 04/05 14:33
推 :講得超有邏輯的20F 04/05 14:33
→ :果然真知灼見 當初就看到支那馬不是個好東西 用盡特權21F 04/05 14:33
推 :很清楚的說理~22F 04/05 14:33
推 :強心劑啊!23F 04/05 14:34
推 :好文24F 04/05 14:34
推 :方丈心眼小到靠杯25F 04/05 14:34
推 :DPP黨員數大增26F 04/05 14:34
推 :推27F 04/05 14:35
推 :慘 前大法官出來喊話 鐵蛆只會跳針學生違法 站不住腳了28F 04/05 14:35
推 :QQ....29F 04/05 14:35
推 :推大法官30F 04/05 14:35
推 :給推!!31F 04/05 14:35
推 :馬皇表示震怒32F 04/05 14:35
→ :非常強悍的人,研討會都看她在罵人33F 04/05 14:35
推 :又要被抹黑了34F 04/05 14:35
推 :大法官能獨立判斷真的很棒35F 04/05 14:35
推 :好文 邏輯之強 愛靠妖 沒正當性 或學生不守法的 這是打臉文36F 04/05 14:35
推 :記者抄一下阿!!37F 04/05 14:35
推 :結尾講的真好......38F 04/05 14:35
推 :39F 04/05 14:36
→ :9.2:沒競爭力! 像我們那麼有競爭力都不怕40F 04/05 14:36
推 :9.2: 被抓到了41F 04/05 14:36
推 :42F 04/05 14:36
推 :43F 04/05 14:36
推 :所謂 正當性 就是這樣 所謂論述 就是這篇44F 04/05 14:36
推 :.45F 04/05 14:36
→ :可以請問換行哪裡要調整嗎 我用miu term看不出來@@46F 04/05 14:36
→ :法官認證!!! 9.2再出來靠北違法呀XDDD 你法律比法官好??47F 04/05 14:37
推 :48F 04/05 14:37
推 :真知灼見49F 04/05 14:37
推 : 不愧是前大法官,講話條理超清晰,論述也超有力......50F 04/05 14:37
推 :好文51F 04/05 14:37
推 :52F 04/05 14:37
→ :現任大法官不能隨便表態的53F 04/05 14:37
推 :9.2:稿費多少開個價 我們錢很多54F 04/05 14:37
推 : 55F 04/05 14:37
推 :推許大法官56F 04/05 14:37
推 :推57F 04/05 14:38
推 :已哭58F 04/05 14:38
噓 :她只說佔領立院是侵害最小的方法 哪裡有說沒違法?59F 04/05 14:38
→ :9.2:快開價 我們用黨產買下你!60F 04/05 14:38
推 :推61F 04/05 14:38
推 :62F 04/05 14:38
推 :值得推薦63F 04/05 14:38
推 :現在大法官os:(我也好想說這些QQ)64F 04/05 14:38
推 :9.2 又要說他們是37仔了65F 04/05 14:38
推 :推66F 04/05 14:38
推 :推67F 04/05 14:39
推 :看了真爽!!68F 04/05 14:39
推 :國家帶頭違法還來檢討老百姓?69F 04/05 14:39
推 :違法又如何?違法跟滅國怎麼比?70F 04/05 14:39
推 :推71F 04/05 14:39
推 :良知72F 04/05 14:39
推 :許宗力聯署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許玉秀聲援學生 恩....73F 04/05 14:39
推 :推74F 04/05 14:40
→ :政府都要把你賣了 還在跳針有沒有違法 真的沒救了75F 04/05 14:40
推 : 順便把龍應台給罵了 XDDDDD76F 04/05 14:40
推 :推77F 04/05 14:40
噓 :小市民的聲音78F 04/05 14:41
→ :國家都快沒有了 還在計較違法 是有沒有那麼天真單純?79F 04/05 14:41
推 :現任就正副院長比較有問題而已 相信其他還是有良心的80F 04/05 14:41
推 :良心81F 04/05 14:41
推 :好文推82F 04/05 14:41
→ Aidrux …
→ :推~84F 04/05 14:42
推 :許玉秀老師說得好好!清楚有條理指出學生的正當性85F 04/05 14:42
推 :侵害最小 這句話就是說有阻卻違法的條件了?86F 04/05 14:42
推 :推!!!!!87F 04/05 14:42
推 :極俱說服力 推88F 04/05 14:43
推 :抓到了 挺貪腐89F 04/05 14:43
推 :馬英九:大法官不懂法律90F 04/05 14:43
推 :推91F 04/05 14:43
推 :92F 04/05 14:43
推 :9.2%:這群沒競爭力的大法官93F 04/05 14:44
推 :這大法官是綠的!!!94F 04/05 14:44
→ :良心!95F 04/05 14:44
推 :說得很有道理阿,福懋如果這麼重要那就應該更嚴格審查96F 04/05 14:44
推 :還偷酸龍太后 XDDD97F 04/05 14:44
推 :推推98F 04/05 14:45
推 :抓到了 台灣憲法是綠的!99F 04/05 14:45
推 :這才是有風骨的法律人!!已哭100F 04/05 14:45
推 :101F 04/05 14:45
→ peterwww …
推 :沒競爭力又不懂法律的大法官103F 04/05 14:46
噓 :某些推文可以不要亂抹綠嗎104F 04/05 14:46
→ :謝謝指教105F 04/05 14:46
推 :106F 04/05 14:47
推 :推啊!國家還是有正義的法官107F 04/05 14:47
推 :感謝許玉秀老師!!! @_@108F 04/05 14:47
推 :許玉秀老師 推109F 04/05 14:48
推 :推110F 04/05 14:48
→ : 他不是抹綠,他是說出 689 的心聲 XDDDD111F 04/05 14:48
推 :112F 04/05 14:48
→ :正當法律程序在台灣算是新勢力見解,大推113F 04/05 14:48
推 :114F 04/05 14:49
推 :115F 04/05 14:49
推 :push116F 04/05 14:49
推 :117F 04/05 14:49
→ :印象中這不是老師第一次發聲 踩到正當程序被修理只是剛好118F 04/05 14:49
推 :推119F 04/05 14:50
推 :超強!!順便罵龍硬台一定要推!!120F 04/05 14:50
推 :推!121F 04/05 14:50
推 :大推!122F 04/05 14:50
推 :推123F 04/05 14:50
推 :推124F 04/05 14:51
→ :謝謝許大法官的正義之聲!125F 04/05 14:51
推 :推126F 04/05 14:51
推 :謝謝許玉秀老師 現在台灣真的處在代議政治失靈的狀態127F 04/05 14:52
→ : 龍x台,看到沒,誰才是思想薄弱的那一邊啊,回家檢討吧妳。128F 04/05 14:52
推 :推129F 04/05 14:52
推 :689給我好好看這篇文章130F 04/05 14:52
推 :某家新聞台會自動幫大法官上色131F 04/05 14:52
推 :推132F 04/05 14:52
推 :大推許前大法官!133F 04/05 14:52
推 :推134F 04/05 14:53
推 :我覺得這篇重點應該是在強調法律正當程序在民主國跟法治135F 04/05 14:53
推 :推!136F 04/05 14:53
推 :137F 04/05 14:53
→ :國中是最重要的重點之一 這是憲法跟行政法範圍的 138F 04/05 14:53
推 :推!139F 04/05 14:54
推 :推140F 04/05 14:54
→ :不過跟刑法的阻卻違法事由....應該 不是最主要關連的141F 04/05 14:54
推 :推142F 04/05 14:54
推 :推!!143F 04/05 14:54
※ weebee:轉錄至看板 FuMouDiscuss 04/05 14:55推 :推啊!!144F 04/05 14:55
→ :不過看到許老師就會想起刑法也是很正常啦XD145F 04/05 14:55
推 :19:我可是前法務部長 當今中華民國總統 我說的話才是法律!146F 04/05 14:55
推 :推!!147F 04/05 14:55
推 :推!148F 04/05 14:56
推 :推149F 04/05 14:56
推 :自己的老師自己推!150F 04/05 14:57
推 :推151F 04/05 14:58
→ : 好多人當過許玉秀的學生啊......好羨慕 XDDDD152F 04/05 14:59
推 :只懂遵從螞意的那些人才是思想薄弱的一群 因為只懂遵從153F 04/05 14:59
→ :推啦154F 04/05 14:59
推 :推155F 04/05 14:59
推 :有人總覺得違法之惡比起毀壞憲政之惡更值得踏罰 頗有趣156F 04/05 14:59
推 :推許老師157F 04/05 15:01
推 :9%:暴民、思想薄弱、沒國際觀、DPP的打手158F 04/05 15:01
推 :說得好159F 04/05 15:02
推 :太棒160F 04/05 15:02
推 :說得太好了161F 04/05 15:05
推 :淚推~Q_Q162F 04/05 15:06
推 :謝謝大法官更堅定我的想法163F 04/05 15:07
推 :push164F 04/05 15:10
推 :!165F 04/05 15:10
推 :淚推QQ166F 04/05 15:10
推 :推!!這才是民主國家的真理!!!!167F 04/05 15:12
推 :推!!168F 04/05 15:12
推 :有點感動169F 04/05 15:12
推 :推170F 04/05 15:13
推 :講的超好!正當性是這樣詮釋的啊171F 04/05 15:13
推 :看了都掉淚了 這才是民主的目的172F 04/05 15:14
推 :感動173F 04/05 15:15
※ dioib: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4/05 15:16推 : QQ174F 04/05 15:17
推 :推175F 04/05 15:18
推 :推176F 04/05 15:19
推 :177F 04/05 15:22
推 :推,大法官是對的!!比某個自稱法學博士的強太多了178F 04/05 15:25
推 :推179F 04/05 15:27
→ :一堆政樂的人在那邊耍智__180F 04/05 15:30
推 :雜魚快發文打大法官臉喔181F 04/05 15:31
推 :姑姑說話了182F 04/05 15:33
推 :大法官打臉文183F 04/05 15:40
推 :黨籍確認! 蛆蛆們進攻囉184F 04/05 15:40
推 :推185F 04/05 15:42
推 :大推186F 04/05 15:45
推 :推187F 04/05 15:45
推 :她是少數值得我尊敬的老師188F 04/05 15:48
推 :推189F 04/05 15:50
推 :大推!!!!!!!!190F 04/05 15:51
推 :文章紅了,作者的臉就綠了191F 04/05 15:54
推 :推!!!192F 04/05 16:07
推 :推193F 04/05 16:09
推 :許大法官~愛妳194F 04/05 16:12
推 :195F 04/05 16:13
→ :許老師QAQ196F 04/05 16:14
推 :大法官講得真的很棒197F 04/05 16:17
推 :推 講的很棒198F 04/05 16:17
推 :推許玉秀老師!199F 04/05 16:18
推 :推200F 04/05 16:20
推 :推201F 04/05 16:20
推 :已跪~202F 04/05 16:22
推 : 推203F 04/05 16:24
推 :強心針204F 04/05 16:24
推 :朝聖~~!!205F 04/05 16:24
推 :push206F 04/05 16:26
推 :許玉秀老師超讚!207F 04/05 16:26
推 :有道理208F 04/05 16:36
推 :寫的真好209F 04/05 16:37
推 :跟許老師辯正當法律程序是找死阿210F 04/05 16:37
推 :1不愧是大法官211F 04/05 16:40
推 :讚212F 04/05 16:40
推 :Q_Q213F 04/05 16:48
推 :推!!214F 04/05 16:50
推 :哭了215F 04/05 16:53
推 :推216F 04/05 17:01
推 :前大法官都說話了217F 04/05 17:10
推 :大推! 不過說不定會有不同意見書...(誤)218F 04/05 17:13
推 :老師好^^"219F 04/05 17:25
推 :轉貼可以順便畫重點嗎 大法官一開口都好冗長啊220F 04/05 17:33
→ :thx^^~
→ :thx^^~
推 :讓更多人看見!!222F 04/05 17:36
→ Leon0810 …
推 :DPPER224F 04/05 17:42
推 :推225F 04/05 17:51
推 :好文 可惜黨工還是要硬抹綠 繼續無視226F 04/05 18:08
推 :推227F 04/05 18:27
推 :這篇寫得太好了,司法院難得的清流228F 04/05 18:39
推 :推推推229F 04/05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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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MindOcean, leon999su, RenoYeh, ej0up, yashepadma, trying0312, t1234567y, tw19747474, reanlee 共 9 個人 說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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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2
轉錄至看板 FRIDAYNIGHT (使用連結) 時間:2014-04-07 02:00:52
7樓 時間: 2014-04-07 14:26:49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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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4:26 TW
2014年4月6日立法院長王金平聲明稿 - YouTube[2014年4月6日 早上11點 立法院長王金平聲明稿] 金平秉持院長職權,鄭重向各位報告:[在兩岸議監督條例草案完成立法前,將不召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相關黨團協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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