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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rhapsody70.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7-03 16:58:4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aibee (JoyBee)
標題 [新聞] 台灣公權力 毀了一個網路創業家
時間 Wed Jul  3 16:31:42 2013




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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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權力 毀了一個網路創業家
他,在美可能是矽谷富豪,在台灣卻有罪



ezPeer創辦人被起訴,從三次無罪到最後認罪,纏訟十年,
不但斷送他的前途,也令人反思公權力對新科技是否管過頭?

同樣曾是引領潮流,採用P2P(點對點傳輸)技術提供資訊下載平台的網路創業金童,也同
樣遭到傳統唱片業者控告侵犯著作權、公司被迫關門,然而,美國的Napster創辦人范寧
(Shawn Fanning),至今仍是活躍於矽谷的知名創業家和天使投資人,台灣的ezPeer董事
長吳怡達,卻已成了網路產業一個被遺忘的名字、一個緩刑中的中年人。


為什麼在美國和在台灣,命運截然不同?

37歲創影音交換平台 因網友傳未授權音樂被告
故事要從十三年前說起。二○○○年,吳怡達與堂弟吳怡霖等一群年輕人共同創辦ezPeer
網站。ezPeer提供會員交換影音、文書等資料的技術平台,在那個MP3線上音樂檔案瘋狂
興起的年代,透過網路下載音樂,無疑是網友藉ezPeer網站進行的最熱門活動。


但問題就出在許多網友分享的音樂檔案,並未取得唱片公司授權。二○○二年ezPeer遭檢
方連續搜索三次,「我們一看到門口有陌生人就很緊張,還有一個員工被拘留過夜,用這
些威嚇的方式……」吳怡達想起當年仍不免激動。


隔年吳怡達被檢察官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搭便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五億二千萬元,對資本額四千萬元的ezPeer猶如天價。藉由刑事手段
,原告省下五百多萬元民事裁判費,也讓檢方所代表的公權力介入這樁商業爭議。這正是
美、台的重大差異,范寧創業的風險是Napster關站、賠錢,由民事訴訟解決他與傳統唱
片業者的著作權利益衝突;吳怡達創業的風險,除了關站、賠錢,還可能坐牢。


「我那時候晚上睡覺都要拉開窗簾,好在早上起床的時候多看幾次太陽,因為擔心以後被
關就看不到了,」吳怡達說,那幾年他的重心全部放在官司,壓力大時他晚上拚命看韓劇
,好讓自己藉機痛哭,才能在旁人前表現得堅強、樂觀。


十年官司三判無罪 政策插手,認罪換解脫
經過兩年審理,原本已寫好敗訴聲明的吳怡達,在二○○五年被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無
罪,輿論轟動。一審法官認為,並沒有法律禁止人民開發出像ezPeer那樣的平台,而
ezPeer軟體並非專為侵犯著作權所設立,且每次開啟軟體便會跳出公告,提醒消費者使用
時須符合著作權規範,因此提供網路平台是一個「中性」行為。法官還舉例,就像有人買
斧頭殺妻,賣斧頭的人並不因此而成為幫助犯,或被禁止賣斧頭。


一審勝訴後,吳怡達與唱片業者達成民事和解,賠償金上億元,公司也因此解散,財產幾
乎歸零。但刑事的路還沒走完,檢方提起上訴,二○○八年二審仍然判決吳怡達無罪,法
官認為刑罰是國家對人民最重、最後的手段,吳怡達的行為並未嚴重到構成「犯罪」。當
時吳怡達和律師都以為,這就是最後的勝利了。


然而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還有再調查必要,發回智慧財產法院更審。二○○九年更一審判
決,還是無罪。檢方第三次上訴,最高法院又發回智財法院「再查一次」(按:最高法院
只能做法律審,若法官用法無誤,想翻案就只能發回二審重新調查事實),「再笨的法官
也知道上面意思是不能無罪,看來是政策決定,不想讓這案子成範例,」吳怡達律師尤伯
祥說。


尤伯祥表示,二○一一年更二審開庭,法官暗示案子再打下去恐怕還會遭到困難,不斷勸
導吳怡達認罪。尤其國際唱片業者在二審判決失利之後,隨即又換電影業者對ezPeer提告
,檢方另案起訴吳怡達、吳怡霖和其他四位創業夥伴。更二審法官提議若吳怡達認了這罪
,可一併解決前述新案,讓大家都解脫。


為了這個官司,從三十八歲打到四十七歲的吳怡達,已多年沒有固定工作,住嘉義的母親
並在他更二審期間發現罹癌,「打到後來很寂寞啊,一、二審時(法院旁聽席)人山人海,
後來只剩我和律師,」吳怡達如今回顧,認為自己不夠勇敢,沒有堅持到最後,讓這案子
失去可能成為網路產業開創性里程碑的一絲機會。


48歲只敢「打零工」 創業黃金十年都耗在官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吳怡達邊流淚,邊向法官說,他同意認罪。更二審法官判他七
個月徒刑,緩刑三年;牽連堂弟吳怡霖等人的新案,最後則是由檢方撤回結案。走出法院
,吳怡達靠在律師肩上痛哭,從三次無罪變成被迫認罪,「雖然解脫, 但他當然也是很
不甘願啊,」尤伯祥說。


「我原本能夠用來創業的黃金十年,就這樣過了,」吳怡達說。認罪之後他開始第二人生
,去年,四十八歲的他第一次結婚、有了第一個孩子,由於緩刑期還有一年多,他只敢低
調接一些顧問、企畫案「打零工」。ezPeer後,去年三月原本紅到國際上的台灣網路電台
Now.in,也被唱片業者提告、遭檢方搜索、關站。台灣的網路創業者幾乎不敢再碰影音領
域。


吳怡達想著,是否要把在中國出生的兒子戶籍遷來台灣,「如果他將來要當公務員,在台
灣最好;如果要利用網路創業,從我自己的經驗看,還是不要在台灣比較好。」



http://www.pubu.com.tw/news/category/7/detail/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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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zPeer創辦人被起訴,從三次無罪到最後認罪,纏訟十年, 不但斷送他的前途,也令人反思公權力對新科技是否管過頭? 同樣曾是引領潮流,採用P2P(點對點傳輸)技術提供資訊下載平台的網路創業金童,也同樣遭到傳統唱片業者控告侵犯著作權、公司被迫關門,然而,美國的Napster創辦人范寧(Shawn Fanning),至今仍是活躍於矽谷的知名創業家和天使投資人,台灣的ezPeer董事長吳怡達,卻已成了網路產業一個被遺忘的名字、一個緩刑中的中年人。 為什麼在美國和在台灣,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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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0.122.10
wyvernlee:才一個 ? 不止吧!!1F 07/03 16:32
ASHPJ:die: 30K以下別存錢 投資人脈 創業2F 07/03 16:33
jimmmy:what3F 07/03 16:33
nightwing:沒看見壹電視的下場嗎4F 07/03 16:33
hotlatte:創業要選對市場環境啊!選在台灣做 只能說太樂觀 判斷錯~5F 07/03 16:34
LeonardoChen:你創業成功,既得利益者不就虧了嗎?當然要打死你!6F 07/03 16:35
chermany:吳:如果他將來要當公務員,在台灣最好;7F 07/03 16:37
deatheo:整天打擊所謂的盜版,正版就有做的比較好嘛?唱片公司跟8F 07/03 16:38
DarkerDuck:在鬼島就是既得利益者的天堂,沒爸庫要創業就是找死9F 07/03 16:38
deatheo:經紀公司還不是推出一堆垃圾,這十年也沒看到有什麼長進10F 07/03 16:38
※ 編輯: kaibee          來自: 210.60.122.10        (07/03 16:40)
deatheo:連最基本的壓唱片的機器都沒有更新,你要我怎麼花的錢下去11F 07/03 16:39
deatheo:同樣的cd內容,台版的不管在包裝上或者cd品質上都輸
kininan:沒黨證也沒血統的下場就是告到你脫褲13F 07/03 16:46
yoyodio:網路無國界,他當年本該去新加坡還關島創的14F 07/03 16:46
tdkfresher:法是給人玩的..惡法.立意雖善,但被一群人拿著亂用.15F 07/03 16:47
zerocool:    你應該找"幹鞋王"入股~~   馬上就地合法了~~\16F 07/03 16:48
deatheo:最扯的像是之前抓公開放送音樂的店家,跟流氓收保護費一樣17F 07/03 16:50
jamesyu545:噓法官18F 07/03 16:51
deatheo:不過像是這種反盜版的很容易玩過火,這也是之前海盜灣對抗19F 07/03 16:55
deatheo:抗美國政府的時候也有相關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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