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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SuperTree
作者 dick51207 (SuperTree.bbs@bbs.csie.fju.edu.tw)
標題 [分享] 友情限界
時間 2013年04月03日 Wed. PM 03:08:57


※ 本文轉寄自 SuperTree.bbs@bbs.csie.fju.edu.tw

發信人: dick51207.bbs@ptt.cc (dick51207.bbs@ptt.cc) 看板: SuperTree
標  題: [分享] 友情限界
發信站: 2011/11/02 Wed 12:23:54

看板 Boy-Girl
作者 filwmiranda (海苔熊)
標題 [分享] 友情限界
時間 Sun Oct 23 13:09:49 2011








記憶裡的貓空幾乎不曾放晴。

陰雨綿綿略帶著繾綣的灰色迷濛,一直是我對指南山麓的冬日印象。

「我的鞋底都是水耶。你看你那把傘,果然是一把自私的的雨傘。」

我腳下那雙號稱全部都是星星的鞋子,

看樣子已經變成全部都是黏膩的水和雨漬。



「我的也是啊!而且我這件修身韓板襯衫也都濕透了。

噢,姑娘,您瞧瞧這透明的程度,完全可以飽覽我青春的肉體與結實的胸肌。

這次先算你免費,下次就要收錢啦!」


他用一如以往的打鬧語氣說著,這張油嘴不知道欺騙了多少良家婦女。

 「拜託,我才沒興趣看好不好。何況你那根本是青春的肉粽吧!」

一邊拌嘴,我們一邊走向山邊的貓空閒。



貓空閒的陽傘可能真的只能遮太陽,

就像政大的風雨走廊遮不了風也擋不住雨一樣。

他細心地用手呵護手中那杯橙香摩卡,

而我則在不經意之間獲得了一杯榛果拿鐵加雨滴。




這樣看似愛情小說式的開頭,卻缺乏一個動人的結尾。

而我終究不知道,自己該對這樣的結尾,負起多少責任。




一開始,我以為在結束前一段感情之後,自己已經沒有力氣再開啟一段新的感情。
當初是如此竭盡心力地愛一個人,
好像要把下輩子靈魂的份一起挖出來去愛的那種,

於是身體變得像空殼子一樣。


或者至少,油腔滑調的他不可能是我喜歡的那一種類型。

可是隨著認識的時間越長,如此堅強的決心似乎也產生了一些不確定。

他的孩子氣,他偶爾的體貼溫情,有時候也讓人感到挺窩心。

我們一直習慣不太花時間說話。靜靜的是我們的相處模式。

「在別人面前我總是需要武裝自己,讓自己很搞笑,很幽默。

好像藉由這種方式來證明自己是存在的一樣。

幸好,在妳面前我不用這麼累。」




七月我們一起去看海時,他這樣跟我說。

那次我們花了將近兩個小時,幾乎是什麼也沒做地站在獅頭山上,

喝著啤酒看著海上遠方的看似幾乎不會移動的貨船。




回程的纜車上,水晶車廂穿過外圍的黑暗,

我們像是沿著繩索在地底航行一般。


經過站與站之間的平台時,他突然停止玩弄手中的HTC,抬起頭來打破沉默。




「喂,小P他們都在那邊起鬨說我們很曖昧,你得呢?」他說。

「那是開玩笑的吧。」我說。



一邊說著這句話的時候,卻感覺這話語本身並不是我說出來的。

只是在某種機緣與巧合下,透過我的嘴順勢地流瀉出來似的。

「是阿,怎麼可能。我們是好朋友啊!」



不知道為什麼,當他說出這句話的時候,

我胸口的某一處不明的地方像是被檸檬汁滴到一般酸了一下。


直到很後來,傻傻的我才知道原來他問的那句話還有別的意思。

而且,那時的我也有別的意思。

但這樣的領悟,似乎已經太遲。



[我們只是普通朋友?]

憨人都知道生命的價值不在於它的長度,而在於它的寬度

我們也知道一段感情的意義,

不在於它的廣度,而在於它的深度(Flora & Segrin, 2000, 2003)。

但很少有人知道,

這感情的庭院究竟要深深深至幾許,才能累積跨出下一步的勇氣。



畢竟,

並不是所有的沙漠都能尋獲解渴的綠洲

並不是每次的無心插柳,都能天雷勾動地火,成為愛情的源頭。

有時候,對方只會一杯柳橙汁或多多綠,來表達她感激不盡又能力有限的謝意。



所以我們變得戰戰兢兢,步步為營。

害怕向前一步會粉身碎骨,又擔憂等待後退會讓自己委屈痛苦。



表白所冒的最大風險,並不是說破後慘遭拒絕;

而是擔心會因此喪失了原先親密的感覺,彼此變得尷尬、難堪、充滿忌諱。

因此我們嘗試用一些隱晦的方式去探索那若隱若現的朋友界限

有時候反而模糊了自己的感覺,也喪失了某些機會




究竟,有沒有一種方式可以確定彼此的關係究竟進展到什麼地步?

如何確定自己對他,究竟是淺淺的喜歡還是深深的愛?

又該如何知道,對方是否跟自己懷有同樣的感覺與期待?

而我是否該相信,他口中所謂的「普通朋友」?





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
我想首先必須解決的仍然是那個古老的問題:

「男女之間真的有純友誼嗎?」(Bleske & Buss, 2000)




雖然過去的寫的一些文章常常充滿不確定性;

社會心理學的研究也總是不小心(?)把簡單的問題變得更為複雜;

種種愛情的論述更是喜歡在各種模糊上添加高斯模糊;




但是這個問題的答案,基本上是肯定的。

大量發展心理學的研究明確地顯示,

我們打從小屁孩及青少年時代,就天殺地在結交異性朋友

(Booth & Hess, 1974; Cheung & McBride-Chang, 2011; Cohen, Dheurle, &
Widmarkpetersson, 1980; Connolly, Craig, Goldberg, & Pepler, 1999; Reeder,
2003; Salanga, 2008)。

或者說,沒有異性朋友的人,反而可能會感覺到一些心理上的壓力,

甚或產生認同上的危機(Connolly, et al., 1999)。



畢竟,我們總是需要和別人比較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裡,

透過認識與結交異性朋友,我們逐漸地學會用不同的角度檢視自己

(Morry, Reich, & Kito, 2010),

學會男女的思考是多麼的不同,並試著在這些不同之中,找到兩性都能夠接受的平衡點。



所以異性之間是存在友誼的。完畢。





發現了嗎?我這裡巧奪天工(?)地偷走了一個字。

是的,問題的關鍵在於「純」這個字。

就像所有寫著「純」的按摩店都給人另一種遐想一樣,

異性間的「純」友誼也常常難以取信於大家。



「我以前其實也相信男女之間真的有純友誼的,真的。

  可是在幾次經驗下來,我發現許多男生接近我其實都是有企圖的,

  或者說,他們不是『只』想當朋友。久了以後,我變得比較小心謹慎…

  唉,我這樣說並不是公主病什麼的,只是不想讓人誤會之後,

  搞得我好像壞人一樣…或者,我猜會不會和外貌或吸引力有關?」


某次我和一位朋友看完<friends-with-benefits>之後

她語重心長地跟我分享,並且在之後立刻補了一句:「我男朋友在日本。」




強者我朋友在表述她看法的時侯,

還不忘隱晦地(?)在自己臉上貼金一下,著實讓在下感到驚艷讚嘆,佩服佩服。




有鑑於她的樣本可能只有十多人,身為一個實事求是,

追根究柢,打破砂鍋,穿過山洞(?)的研究者,


我當然不可能滿足於她的猜測,於是認真地去查了資料。




遺憾地是,這個問題果然不是把腳毛貼上來就能了解的[1]。




首先,如同先前所說,

那些年我們對異性的認識與交往

(Connolly, et al., 1999; Morry, et al., 2010; Salanga, 2008),

不論是普通朋友或男女朋友,不論是打掃時的打鬧、課桌椅間的粉筆線、

男孩襯衫上的原子筆墨跡、女孩背上被頑皮彈傷的瘀青,

著實都穩固了我們的自我概念(Self Concept)。



再者, 雖然大部分的女生都有至少一位的異性親密朋友,

但「幾乎所有」的男生都有異性朋友。

根據Rose (1985)的研究,73%的女生與100%男生認為自己有「至少一位」異性密友。



最後,幾乎所有的研究都顯示,

異性「純友誼」(Platonic Cross Sex Friendship,PCSFs)

的確對兩性來說是一種挑戰,


而這種挑戰對於男生來說將更為艱難--尤其是在性吸引力上

(Halatsis & Christakis, 2009; Parker & Devries, 1993)。



事實上,男性比女性更容易把友情當階梯(Gateway),


真正的目地是在一起(Lenton & Webber, 2006)。

對與女生來說,異性朋友最重要的功能是陪伴一起吃飯或受到保護。

而對男性來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談心,

「認識她的同性朋友」(Bleske & Buss, 2000)。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竊自下一個結論:「看來男人果然都是色胚。」

雖然我實在無法為男性的精蟲充腦(?)反駁,


畢竟演化論總是強大地幾乎可以解釋所有的事情,卻常常無法提出改變的建議。




不過有一點需要澄清的是:

不論是同性的朋友或異性的朋友

都提供給我們信賴、忠誠與支持,

只是有些人比較偏好和異性當朋友,有些人比較習慣和同性當朋友。





或許你曾納悶,為什麼有些人總喜歡交異性(而不是同性)朋友?

因為他們從這些異性朋友中得到更多的親密,信任,與被照顧的感覺

(Baumgarte & Nelson, 2009)

--而這些東西,是他們在同性朋友身上所得不到的。





[朋友與戀人的角色]



的確,有時候好朋友能給我們的,甚至比另一半還要多。

猶記得2009年的親密關係研討會上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hip Research Conference,IARR),

主持「友情」這個場次的主持人開場講的話[2]:


「我很慶幸在這樣的會議中有一個討論友情的場次。

  當大家都在為愛情討論得死去活來的時候,

  友情提供一種更穩定而長久的可能

  --我們很少放棄身邊的朋友,但幾乎每天都有人提出分手。」




不過奇怪的是,我們留給好朋友的,常常比另一半還要少。

當我們為愛吵架、受傷、哭泣的時候,

在身邊安慰我們的,陪我們一起喝悶酒的是朋友沒錯

可是當吵架一有緩和的跡象,我們又常常丟下朋友,奮不顧身地去找自己的愛人。

為什麼會這樣?莫非,我們生來就重愛輕友?




奧古斯都大學的手教授和丹佛大學的毛人教授 (2009)

用精簡的方式回答了這個問題--


我們並非偏心於伴侶,而是各種不同形式的關係滿足了不同的需求,

當然我們同時也失去了不同的東西:



在愛情中我們獲得最多的關注,支持與陪伴,
卻也喪失了最多的自由,承擔最多被傷害的風險;



在同性友誼中我們獲得最多親密感,他們大多也與我們興趣相投,
但也最容易和他們比較成就,產生嫉妒;


在異性友誼中我們開始了解學習怎樣對待異性,培養同理心,
卻也面臨最多的不確定感(Hand & Furman, 2009)。



Again,

Hand & Furman (2009)發現,

認識正妹,以及得到認識更多正妹的機會,一直是男性擇異性友誼的重要因素。



看來正妹我朋友的假設某種程度上是對的。




總之、男朋友、女朋友、紅粉知己與娘砲好姊妹(?),
分別在我們的人生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讓我們活得更精彩,渡過更多難關。



[朋友的界限]



這樣看似皆大歡喜的全劇終,其實隱藏了一個祕密。

如果異性朋友和心愛戀人之間的分工是如此鮮明,

那麼,那來的曖昧關係讓人受盡委屈?

如果我們能從朋友與戀人身上獲得不同的東西,

那麼,我們為什麼還需要戀人未滿般的關係?




於是心理學家們開始對下一個問題感到興趣:

究竟普通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間,有沒有所謂的界限?


所謂的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究竟是一個階段,還是一個轉捩點?



倘若你幸運地上過我老闆開的普心、社心、或聽過他的演講,

他一定會在介紹男廁禮儀時順便分析人際距離,

並教你如何判別兩個人的關係狀態:不熟,好朋友,或者「不只」是好朋友[3]。



人類學家Edward T. Hall指出,

只有非常親密的對象,

才能進入到我們的「最小親密距離」之中(從皮膚接觸到50公分左右) [4]。

在這樣的距離裡,我們牽手,擁抱,親吻,耳鬢廝磨,甚至從事性行為。



所以,當你前進一步,對方也靠上來,這樣對方的意圖就很明顯了[5];

相反地,如果對方反而後退三步,那麼還是趁早放棄,不要再做無謂的抵抗了。




但是,這樣的一種的區分方法,只能粗略地分辨與你互動的對象是否是親密的,

並無法確定你究竟是對方的「異性密友」,或是「曖昧對象」


有些朋友會興致勃勃地和我分享他的故事,

給我各種大大小小,奇奇怪怪的假設性或實際行為當做條件,

然後要我幫忙猜測或估算,對方喜歡自己的可能性:


「如果說他今天晚上約我的話,是不是代表他對我有意思?」



「那天我送她去機場時,她幫我擦汗,一邊問我會不會很熱。

一個女生應該不會隨便幫人擦汗的吧?你覺得,這樣我有沒有機會?」



「我跟他到士林逛街的時候,他把手借我挽著。

他知道我腳不好,所以很細心的等我,跟我說慢慢來沒有關係。

那時我突然覺得自己像是《挪威的森林》裡的那個直子,

有一種幸福溫暖的感覺在心理洋溢開來…你幫我分析看看,他這樣是不是喜歡我?」




然而這些問題就像是讀心理系的孩子說自己出系級的時候,

所有的人不約而同問的那句話一樣,我總是攤手做出很抱歉的表情,說我不知道。




因為人是複雜而多變的。

首先心理學本來就不預測「任何一個個人的行為」。

再來更遺憾的是,

先前所說的人際距離,

其實會隨著性別、年齡、依戀風格、先前接收到的資訊等等因素影響

(Fiedler, 1953; Kaitz, Bar-Haim, Lehrer, & Grossman, 2004;

Patterso.Ml & Sechrest, 1970; Remland, Jones, & Brinkman, 1995;

Webb & Weber, 2003)。




也就是說,有些人可能「本來就」偏好比較近的人際距離(例如安全依戀的人),

當你和這些人當朋友的時候,肢體接觸越多,

並不代表你跟他越有可能在一起(只是代表你跟他比較親密);


同樣的,當害怕-逃避依戀(Fearful-Avoidance)的人和你保持距離的時候,

可能並不是他不喜歡你,而是他對自己沒有信心(Kaitz, et al., 2004)。




當然,更遑論有些異性友情,甚至可以包含性關係

(Afifi & Faulkner, 2000; Tate, 2011)。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想可能會想翻桌,

如果說人際距離不是一個恰當的界限,

如果說最小親密距離只有親密的人才能踰越

那究竟什麼才是親密好友與親密戀人的分界點?




幸好,心理學家們還是找到了一條相對明顯的界限,那就是「感覺」


[不存在的界限與變遷的感覺]



人與人之間的感覺是一直在改變的,從相識,相戀,到分開。

一般來說,當我們對某個人的感覺改變的時候

當對方在我們心目中的地位變得不一樣的時候

我們就會開始考慮、思索兩個人當前的關係狀態是不是仍舊符合自己的期待。




只是「感覺」這個詞相當模糊;

更糟糕的是,人並不總是理性的動物。



很多時候我們其實不清楚自己是真的愛對方,或是一時沖昏頭。


甚至,我們也很難區分自己愛的,

究竟是對方、對方在自己眼中的模樣、還是自己在對方眼中的模樣

(Rusbult, Kumashiro, Kubacka, & Finkel, 2009)。



更或者,當你依然等待,依然相信她還不想交男朋友的時候,

她可能早已握緊別人的手,

而你直到最後才明白,那是只有你才會一相情願相信的藉口。





感覺的變遷似乎總是不明顯,而這種不明顯的程度

常使得我們在曖昧不明的時候,錯過了彼此的緣份和機會

也使得我們在對方不愛了很久之後,才遲遲地發現已無法挽回




感謝老天爺,儘管存在著這麼多不理性,這麼多不確定,感覺的變遷還是有跡可循。

感覺變遷的第一個要件,是「親密感的改變」。

Baumeister & Bratslavsky (1999)認為,

雖然我們無法分辨從「哪一刻」起跨過了朋友的界限,

但可以確定的事情是,透過親密感的改變,可以讓我們產生好愛好愛的感覺。




當你和他的距離瞬間縮短、在很短的時間內突然變得很親密、

從原先一個月連絡一次,變成一個晚上通電話三次、

從偶爾想起他,變成天天想見他,心裡就會激起一種Passion(請使用Hold住姐語氣)。

這種Passion,讓你感覺到對方相當重要,也讓你無形中被制約、變得離不開對方。




相反地,如果長久以來兩人的親密感一直保持穩定(不論是低穩定或高穩定),

你們以固定的頻率見面、以慣灌腸的方式牽手、

維持同樣的距離一起看夕陽(不論這個距離是遠是近),

久而久之,Passion也會消失殆盡。





這就是為什麼,一夜的掏心掏肺就能造成相見恨晚的錯覺(Hanason, 2011),

這也是為什麼,數年的等待與眼淚,卻無法激起對方對你的一點感覺

(卓紋君、林芸欣, 2003);但當你轉身離開,放棄再愛,他又悵然若失,

希望你能繼續和他當朋友。




用微分的方式來說就是,單位時間內親密的增減,決定我們愛的軌跡。



Baumeister & Bratslavsky這個看似完美無瑕的發現,

仍然有一個致命的缺點--

雖然改變親密感能夠讓我們感覺到愛,

但相愛的兩個人並不一定最終能夠在一起。

而不能在一起的兩人,可能依舊彼此相愛。



更可能的情況是,正因為那些年錯過了大雨,才讓這段愛與想像無止盡的延續。





這並不是說所有人都得面對羅密歐與茱麗葉效應[6]

而是有時候,

我們像《那些年》的柯景騰一樣,

只是因為少了那麼一點勇氣,錯過了聽見對方說「在一起」的契機。

所以,親密關係大師Rusbult又提出另一個關鍵--承諾

(Rusbult, 1980, 1983; Rusbult & Buunk, 1993; Rusbult & Van Lange, 2003)。



Lin & Rusbult (1995)收集了台灣和美國的資料,

發現「異性好友」與「男女朋友」有一個巨大的差別是:

我們在伴侶身上投入的時間與精力比異性好友多更多,



儘管「異性好友」與「男女朋友」都與我們很親密,

卻只有那些最後能成為男女朋友的人,

才能佔據我們心裡最重要的那個部份(Relationship Centrality ),

讓我們願意安穩地將自己依賴與寄託在他們身上[7]。



我們可能因為害怕再受傷,

可能因為擔憂這段愛最終又只能成為回憶,

而不願為彼此許下承諾




那些相戀卻無法在一起的愛情、

那些心動卻無法化為行動的戀曲

以及那些年遲疑躊躇的沈佳宜,都差了這樣的一步。


所以,用一句簡單的話來總結友誼、曖昧和戀人的界限就是:


身體的距離決定我們是否是朋友,內心的承諾區分我們是否只是朋友。



很好的朋友(不論是同性或異性)可以進入我們的親密領域

曖昧的異性甚至可以和我們有肢體碰觸,

甚至進入更深更特別的國度(對不起當兵似乎讓我思想變糟糕了)

但是只有那個特別的人,我們才願意渡讓出心裡最後的空間

那塊或許承載著傷痕、焦慮與不安,卻又渴望被呵護、救贖與安慰的陰暗角落;

也只有那個特別的人,跨越了那最後的界限,住進了我們的心裡面。



那些最終能在一起的,並不是你覺得重要的人,而是也覺得你重要的人。



[說了再見之後]

本來到寫這裡就可以結束了。

但是,關於愛情與友情還存在另一條界限--分手。

跨越了這條相對清晰的線,不論甘願與否,都會從戀人回到朋友。



這裡用錯了一個字:「回」



事實上,沒有一段關係能回到最初的狀態,

也沒有人能真正忘懷曾經美好、充滿歡笑淚水的回憶,

我們所能做的,只是說服自己忘記而已。



對方所說的

「我們還是從朋友做起」、「我想我們還是退回普通朋友」

或者「先暫時當朋友,以後有機會的話你可以在追我。」等等,

其實都只是試圖讓彼此好過一些的藉口

(Kellas, Bean, Cunningham, & Cheng, 2008)。


就像愛上了之後,就無法只滿足於當朋友;

不愛了以後,似乎也無法再回去當朋友,

就算嘴巴上說還是朋友,

這樣的強求也不會是當初所期待的那種溫柔(Schneider & Kenny, 2000)。




Schneider & Kenny (2000)所做的事情很簡單。

他們比較兩種擁有「異性好朋友」的人,

一種是先前所說的,尚未有任何交往關係的柏拉圖式密友(PCSFs),

另外一種是剛分手,說好要和對方繼續當朋友的「前男/女友」。



結果發現,真正的情況是:

那些分手後還說可以繼續當普通朋友的人,

繼續渴望著這個「朋友關係」中無法滿足的部分,

但不幸地是這段關係的質和量,已經回不到當初交往前的那種狀態了。




愛情是一種不可逆函數,只是我們往往不太願意承認這句話的真實度。



所以他會在跟她已經不只是朋友的時候告訴你,他們只是普通朋友;

所以他會在無法再和你當朋友的時候,昧著良心承諾還可以繼續當朋友,

以減輕內心些許的罪惡,並期許這樣說能減少你的失落。



然而失落總是在這個承諾被打破的時候,在他不再接你電話的時候,

在他躲妳、逃你、消失在你所存在的人間的時候,變得更令人心痛而沉重。



[下一條紅線]

「我可不可以,停止繼續喜歡妳?」

很遺憾,我淪落到說出和柯騰相反的話。

因為我已經愛得很累了,那忽遠忽近的距離讓我變得精疲力竭。


「好阿。如果你願意的話。」

我看著她無感動的臉,幾乎是同時想起《國境之南。太陽之西》裡漠然的雪。

突然有一種哀傷和不值得的感覺滿到胸口,溢及喉頭。

我幾乎無法再說出任何一句話。

原來,這段時間的付出和努力,

對她來說竟然像是七月半空中飄走的紙錢一般空虛而無意義。

縱使有路人發現或看見我對她的愛與憔悴,也只是會默默地將它撿起,倏地丟入火堆。


如果說,最後感情無法延續,彼此的期待的關係終點不同

我們又該如何放棄與割捨,那些曾經的用心與過去?





事實上,情況並不如我們想像般悲慘

81%的傷心人在半年(六個月)左右,情緒就能恢復了(劉惠琴, 1995)。



這並不是說半年後就不再難過,而是說六個月之後比較能夠正習慣一個人地生活


雖然走路,睡夢,或是吃東西的時候,

還是會常常想起他(這稱做「殘渣」階段),

但是已經不大會對你得情緒造成很巨大而「急性」的波動了。


如果你不幸已經超過了六個月還很難走出來得話,建議你進行一些簡單的諮商

如果你大致上過得好的話,也建議你學著從這當中變得堅強



多年以後你可能會發現,其實和誰結婚好像都沒有很大的差別。

我們只是試圖找一個不太討厭自己的人,陪伴自己一起走過後半的生活。



那時,或許還有些許遺憾

或許還會想起,一些如果當年可以把握的勇氣

也或許,會慶幸自己過得還不算壞,並感謝身邊的一些他或某個他

感謝他如此寬宏大量地接受自己的不完美,看見自己的特別,

並在你感到孤單的時候,和你一起走過寂寞的堂口。

不論這個他,是普通朋友,或者不只是朋友。


[註解]

[1]這是補教老師吳岳的口頭禪之一。

[2]今年的會議恰好在這幾天舉行,

主辦單位不知道是不是想藉由觸目驚心的地形促成幾對情侶(詳請估狗「吊橋實驗」),
地點選在美麗的美國大峽谷附近。雖然很遺憾地小弟敝人在下必須
一邊對齊鄰兵的腳步,一邊做精神答數而無法參加,但實驗室沉魚落雁的學姐有去,
有機會再跟大家分享。

[3]&[5]詳見「繁花如何再生繁花」一文。

[4]詳估狗「人際距離」。

[6]Romeo and Juliet effect,又稱做「禁果效應」,意指越是受到反對的愛情,
會越形濃烈而難以割捨,坎坷的愛雖然迫使人分開,卻因為雙方的緬懷和想像,
讓彼此變得更為相愛。

[7]至於承諾感增加的內涵相當複雜,繼續寫的話可能會有人讀到顱內出血。
比較簡單的理解方式是,變得想跟一個人一直長遠地維繫關係,
並在彼此的生命中佔據不可取代的地位。

[8]文中的她他為描寫方便故,可視為隨機編排。

[9]感謝像精靈一般的朋友們提供我篇內的幾則故事,惟隱私故,內容經些許改寫。

[10]所有實驗數據結果,均描述平均值,尚須注意個別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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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v:推~ 總覺得這話題沒有一個很適當的定論1F 10/23 13:39
corif:推~ 但我更在意的是那個獵奇的牽手方式...XDDD2F 10/23 13:54
fablife:推3F 10/23 14:26
MichaelKiske:推認真長文4F 10/23 14:26
dingcross:你可以出書了耶而且還有引用跟註解XD5F 10/23 14:32
azlbf:註解使用錯誤  可以參考IEEE格式  無誤6F 10/23 14:52
azlbf:作者 書名 頁數 出版/刊名 年份
azlbf:愛情的世界 道可道 非常道
rean14:你的文章都很有趣>///<9F 10/23 15:07
puding918:推~10F 10/23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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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sthenry:他是用APA吧.....12F 10/23 15:50
bluesnow1122:當兵不忘分析心理學XD13F 10/23 15:56
halulu:他應該是用apa14F 10/23 16:16
qrslrhko:全部看完了  寫得很不錯喔15F 10/23 16:49
fallwind:有參考書目嗎~16F 10/23 18:16
naiyaco:推17F 10/23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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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mua:我喜歡你的文章!!20F 10/23 21:16
t950617:好厲害好專業!21F 10/23 21:17
dadalove:喜歡你的文章~~22F 10/23 21:45
KASUGAOSAKA:都說中了~~~哭~~23F 10/23 21:51
KASUGAOSAKA:我們退回朋友吧->之後就消失了(這個當然是他有了另一
KASUGAOSAKA:個男/女朋友或曖昧朋友之後)
yc11:XD 真是應景文章。我終於搶到20推了26F 10/23 22:14
doll2004:推這篇!27F 10/23 22:33
piggy512:不可逆函數不是一對一 所以代表..某一方..28F 10/23 22:48
momiji37:太強了!! 推29F 10/23 23:39
LazyMind:30F 10/23 23:47
azlbf:原來是我少見多怪0.031F 10/23 23:49
shoutingho:文筆真好32F 10/24 00:14
jhroemars:好讓人難過的"不可逆涵數"...33F 10/24 00:39
sutekidesune:`推~~~寫得真不錯!!34F 10/24 00:58
leafinfree:每次看完你的文章都會挺難過的XDDD35F 10/24 01:00
chu3409:好文就是要推!!36F 10/24 01:15
skywillams:推37F 10/24 01:31
V6WOLF:APA沒有註解格式的!!!!38F 10/24 01:47
rm76:這篇如果不m就真的太不可思議了39F 10/24 02:01
amatsu:還有參考文獻 真是太專業了 !!!!!!40F 10/24 02:08
lojve:紅明顯 很喜歡你的文章 但是藍色的字每次都看得好吃力:(((41F 10/24 02:12
AboveTheRim:用字遣詞功力深厚  修辭及語法兼具古典優雅及現代口語42F 10/24 08:14
AboveTheRim:但是這樣漂亮的文采掩蓋了文章內容所想表達的"概念"
AboveTheRim:片段讀起來很漂亮  但是看完整篇文章  卻讓我抓不到
AboveTheRim:你想表達什麼  或  重點到底是?    :(
robart:最近在趕論文嗎? XDDDDD46F 10/24 09:42
iamcnc:可以來個摘要嗎?47F 10/24 10:18
rita00164:這是一篇論文嘛!!!!!! (誤)48F 10/24 10:55
MOYO:推49F 10/24 11:03
hitolin:總覺得每次開頭的論點 根結論都是兩回事...= =50F 10/24 11:25
optimisticjj:抱歉我覺得文章不連貫 文不對題 只是堆砌文字而已51F 10/24 13:21
optimisticjj:文章太過冗長 結論跟題目幾乎不相干...
sorryx999:其實文筆不錯53F 10/24 13:23
optimisticjj:如果你是要寫論文 很難讓人抓住論點54F 10/24 13:24
optimisticjj:如果是純分享心得 又太過冗長
optimisticjj:只覺得文字運用得很棒..(有傷到你先說抱歉)
alikeps2:推~~~57F 10/24 13:36
pss912:讚!!我愛學理根據  = =+58F 10/24 13:36
tno009:讚!!我愛學理根據  = =+159F 10/24 13:45
fix927:找愛情或友情要變成論文的樣子感覺好累60F 10/24 14:59
shenevol:好文推!!!61F 10/24 15:13
uglytruth:跟誰結婚差別可大了,嫁娶不太討厭自己的人倒不如不要結62F 10/24 16:14
nockyouout:文筆很棒! 很喜歡有理論根據的文章~63F 10/24 17:46
suchiachi:推~!!64F 10/24 19:54
nomurasai:我推你的理論依據!65F 10/25 00:29
Jan0405:青春的肉粽??66F 10/25 13:35
tbh11145:好棒的文章!可以借轉錄到FB嗎67F 10/25 18:06
hyccho:我想要訂閱你的每篇文章!!!!68F 10/25 20:10
bluevillage:推~~~69F 10/25 21:45
espanol:不太喜歡理論加在裡面 看的好累 又不是再看專業書籍70F 10/26 00:56
espanol:有點太長抓不到重點 理面又是文學又是理論
suzuki000:太精闢了72F 10/26 14:11
Baby76519:推 系列文章73F 10/26 21:05
Vac:74F 10/27 14:07
linmav15:推!這系列好理性!我喜歡75F 10/29 18:06
riket0403:推!!~~~~~太讚了!!~~~~~76F 11/01 14:41
samlml:大推~因為這篇文章!我再次陷入PTT的深淵了!!!77F 11/01 21:30
aurora9624:專業!!!! 筆記(抄~78F 11/01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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