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graynoah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3-24 09: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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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討論]為何立法院可以佔領行政院不行?
時間 Mon Mar 24 08:28:15 2014
剛剛跟某s版友在推文討論
恰好我也跟我的法律系老師討論過這個問題
一點拙見跟大家分享
首先 任何社會運動 除非你是革命
檯面下不管政治力怎麼運作
檯面上都至少要有個冠冕堂皇的法律上依據才站得住腳
不管是解釋而來或者明文而來
不是說非得要XX法XX條規定人民可佔領立法院這樣才叫法源依據
這點要先敘明
佔領立法院的合理依據如下:
1. 集遊法第六條規定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二、國際機場、港口。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
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
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並未包含"立法院以及其周邊區域" 從反面解釋當然立法院就可以集會遊行
而這並不是立法漏洞 是當初立法時有目的的排除的
所以對政府來說最好用的集遊法在占領立法院時就不能適用了
或許有人會說 阿根本沒事先申請啊 當然還是違法
釋字445號已經明白表示不可以做事先審查 否則違憲:
".....對於在舉行集會、遊行以前,尚無明顯而立即危險之事實狀態,
僅憑將來有發生之可能,即由主管機關以此作為集會、遊行准否之依據部分,
與憲法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不符,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僅憑將來有發生之可能,即由主管機關以此作為集會、遊行准否之依據部分,
與憲法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不符,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所以沒這個問題了
佔領行政院則不然
剛好合於法條要件 確定違反集遊法
2.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45號解釋理由書節錄:
"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此與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言論、講學、
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同屬表現自由之範疇。表現自由即為本於主權在民之理念,
使人民享有自由討論、充分表達意見之權利,如此方能探究事實,發見真理,
並經由民主程序形成公意,制定政策或法律。因此,表現自由為實施民主政治最重要
的基本人權。"
這裡的表現自由被認為是最重要的基本人權
同時也被做了廣泛的解釋 包括人民對政策有意見時的遊行示威權
所以人民有權利就服貿議題藉由示威抗議展現公民的意見
那為什麼可以在立法院呢?
就需要一點技術性的解釋了
我們抗議的是服貿的黑箱
在原有民主體制失靈的情況下
佔領國會使議案無法審議通過
已是不得已但卻是最有效的示威手段
所以就這樣推下來佔領國會仍然是表現自由的合法權利行使
但是佔領行政院.....
佔領行政院跟行政命令是否生效毫無關聯(何況服貿定位就不會是行政命令了)
加上前面違反集遊法 人家名正言順的幹你也不意外了
對吧?
3.
接下來應該從憲政體制上權力分立來推導
這個比較學理就是了
基本上來說立法跟行政是相對立制衡的權力
立法權不容代表行政權的警察侵門踏戶進入國會殿堂抓人
更何況佔領立法院的學生有立委在罩
立委依據憲法在院會期間在立法院內是誰都不能碰的
一碰就是違憲
所以你看立委手勾手在學生跟警察間坦怪
警察根本連碰都不能碰到立委 當然也不能去抓學生了
唯一的例外就是立法院長的警察權
可以調動立院駐警維持議場內秩序
至於王院長說這個不關他的事 是社會治安問題
我覺得那就是我所謂的檯面下政治角力了
這樣講他才能把球踢回去給馬江
馬江當然就表示尊重國會 行政權不能侵入立法院 還是由王院長您來趕學生為妥
就卡在那邊
至於這是否代表王金平就是好人? 我看也未必
說穿了就是不想當壞人罷了
立院組織法第二條第三項規定:
"立法院長應本中立公平原則 維持立法院秩序 處理議事"
並沒有明定對象限於立法委員
甚至立法院警衛勤務規則第五條也沒有明確指出對象限於立法委員
雖然你要說就目的上來看 應該要限於立法委員沒錯
但是這就是一個模糊地帶
甚至也有學說主張議長的警察權沒有法律明文依據的
而憲法不允許行政權恣意侵入立法權卻是非常明確
所以兩邊都不能進來 或不願進來驅離立法院裡面的學生
這場學運就生存在這種相當微妙的空間裡
而行政院就沒有這種問題
甚至行政院是不能被癱瘓的 不然對人民影響是重大且立即的
所以佔領行政院又是可以名正言順地打你你還來討打無誤
以上幾點
供鄉民參考一下
不敢說完全百分百正確
但是應該有點參考價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4.102.181
噓 :一直把強權開脫有意義的話,今天不會演變成這樣1F 03/24 08:30
哩工蝦?推 :違憲那個明年 才生效 所以依然是違法2F 03/24 08:31
你想說的是釋字718號吧?→ :就暴民什麼都沒搞懂就衝啊,去也是忙著拍照打卡3F 03/24 08:31
推 :別在拿服貿當理由了 占行政院本來就可預計這下場不是嗎4F 03/24 08:31
沒錯 但是重點是打你也要師出有名佔立法的狀況沒辦法做到 除非比如說你在議場內生火
→ :佔領立院就 依然是非法 還是會被秋後算帳的5F 03/24 08:31
推 :法律不是我專長,感謝分享~ 板上需要好文章6F 03/24 08:32
→ :沒有行政院長家?7F 03/24 08:32
私人住宅直接用刑法的侵入住宅罪就可以了推 :誰來告訴我們當民主制度失靈的時候,該如何解決?8F 03/24 08:32
推 :沒用的 你說再多都沒用9F 03/24 08:33
→ :真的可行的話幹麻不去佔領總統府? 挑戰底限還賣乖..10F 03/24 08:33
→ :有没有懶人包?11F 03/24 08:33
推 :感謝分享12F 03/24 08:34
推 :認真分析文 給推13F 03/24 08:34
推 :那些失控的人已經聽不進去了14F 03/24 08:34
推 :佔領核電廠會被鎮壓嗎?警察敢進去嗎?15F 03/24 08:34
推 :很多法律上制衡的手段好像都被過去朝野立委聯合修掉了16F 03/24 08:34
推 :這篇不錯 但恐怕鄉民不愛看17F 03/24 08:34
推 :說真的啦,現在的作為都只是埋下種子,讓公民覺醒,18F 03/24 08:35
※ 編輯: ccc101419 來自: 42.74.102.181 (03/24 08:37)推 :好文,但現在能夠理智面對事情的人愈來愈少19F 03/24 08:35
→ :就立委在罩 到行政院 裡面會上班的三個人沒有人會願意罩20F 03/24 08:36
→ :不成功就是民氣還不夠,讓子彈飛會兒吧21F 03/24 08:36
推 :還是去立法院比較實在22F 03/24 08:36
→ :民眾會急就是怕還沒等到那天 就被實質統一23F 03/24 08:36
→ :如果警察敢配槍去現場........24F 03/24 08:36
→ :馬會急就是因為中共給的壓力想藉服貿增加對大選的影響25F 03/24 08:37
推 :推,更甚者他們選擇的時間不恰當也是問題26F 03/24 08:37
推 :政治,政權和治權不同,立院是政權機關行政院是治權機關27F 03/24 08:37
推 :正個平和的學運 都被那些激進分子毀了28F 03/24 08:37
推 :那就直統鴿子窩去佔警政署吧29F 03/24 08:38
→ :激進分子也是被馬逼出來的 看看抗議洪案的下場...30F 03/24 08:38
推 :而且立法院長有同意我們在裡面集會..怹說他暫時不追究31F 03/24 08:38
推 :這篇很理性,給推32F 03/24 08:38
→ :白衫軍和平合法 國內外媒體稱讚 事後依然輕判六個月33F 03/24 08:39
推 :好文 但是風向不對 你會被噓34F 03/24 08:39
→ :真要流血的話 可以去佔領國防部阿 裡面有更多資源35F 03/24 08:39
推 :沒有永久不被推翻的啦,我們生命也就七八十年,那麼多朝代36F 03/24 08:40
→ :你真要講,服貿黑箱其實都在行政院 反而立法院不正當37F 03/24 08:40
→ :內政部->授權->陸委會->授權->海基會->簽協定
→ :內政部->授權->陸委會->授權->海基會->簽協定
推 :國防部裡資源沒那麼多....39F 03/24 08:41
推 :推40F 03/24 08:42
→ :傻了才會去佔領國防部 軍方目前口徑一致對外不對內41F 03/24 08:42
→ :內政部的授權是空白授權,也就是根本不定下授權底線準則42F 03/24 08:42
推 :感謝分享43F 03/24 08:42
→ :都上百年,這代不行,就再累積下去...44F 03/24 08:42
推 :去打行政院就應該會預期到這種下場了..45F 03/24 08:42
→ :內政部肆意授權才是服貿黑箱的最大禍首46F 03/24 08:42
推 :謝謝分享 正有這個疑惑47F 03/24 08:43
→ :扯白衫軍幹嘛,白衫軍訴求就是修軍審法,確實修法了,48F 03/24 08:43
推 :推這篇的立論49F 03/24 08:43
噓 :別曲解法律喔 集郵法只說你可在立法院周圍遊行50F 03/24 08:44
原來你還沒去睡啊法條都貼給你了也不看嗎?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
左列地區"及其"周邊
你如果閱讀理解不是太差 一看就知道包不包括左列區域
為何法條都在你眼前了還要辯個沒完呢?
推 :我本來覺得行政院是鷹派,但現在想想應該是割肉餵鷹51F 03/24 08:44
→ :司法審判不符人民期待是另一回事,別扯在一起52F 03/24 08:44
推 :53F 03/24 08:44
→ :沒說你可以佔領立法院 別自己腦補擴大解釋54F 03/24 08:44
推 :打國防部沒有用 國防戰力最強的是特戰55F 03/24 08:45
推 :想知道.衝行政院的感覺已經不單純是學生了??56F 03/24 08:45
→ :所以佔領立法院那群人還是非法的57F 03/24 08:46
s大 所以你到底有沒有看我打的東西了呢?基本上就是一個警察權 兩種表述
我不會說王金平講的就不對
但是法條沒有明定而有模糊地帶 所以王跟馬江都試圖往對自己有利的方向解釋
好讓對方去趕學生
推 :58F 03/24 08:46
→ :佔立院還是非法 王金平都說這是治安問題 只是不願意動用59F 03/24 08:47
→ :警察權對付學生, 事情落幕這些人還是會移送法辦
→ :警察權對付學生, 事情落幕這些人還是會移送法辦
→ :國會自主只適用立委 不適用在佔領學生的身上61F 03/24 08:47
推 :所以一定要贏阿 歷史是贏家寫的62F 03/24 08:47
推 :感謝分享63F 03/24 08:48
※ 編輯: ccc101419 來自: 42.74.102.181 (03/24 08:50)→ :立院有老王罩著 可是行政院老江可不是吃素的64F 03/24 08:48
推 :應該說占立法院可以歸到非法, 可是有一個模糊空間可以去解釋65F 03/24 08:50
推 :"假如"占領證交所不是有更好的效果嗎66F 03/24 08:50
推 :推67F 03/24 08:51
→ :分析得好 但那些人會說集遊法本身就是惡法68F 03/24 08:52
集遊法是惡法沒錯你會讓行政權覺得真好用很愛用的 好不到哪裡去
推 :推69F 03/24 08:52
※ 編輯: ccc101419 來自: 42.74.102.181 (03/24 08:55)推 :同意70F 03/24 08:53
→ :還有張慶忠30秒 站的住腳72F 03/24 08:53
→ :可以看黃榮堅教授這篇 這已經不是法律層次的問題而已了73F 03/24 08:54
推 :拜託!王金平自己都說佔領立院非法了 別在凹好嗎 哈74F 03/24 08:54
推 :可在立院集會遊行 但是有說可以佔領議場嗎 真腦補
王金平可以解釋法律啊?就我所知只有大法官才有權解釋法律呢?推 :可在立院集會遊行 但是有說可以佔領議場嗎 真腦補
那請你拿出院長警察權限定對象是立法委員的法條吧?
相信我你找不到因為根本沒有
那是法理上從立院組織法+立院警衛勤務規則推出來的
而這兩個都沒有限定只有立委才能作為警察權對象
這些我上面都打過了 你不看我又要打一遍 很累欸?
推 :本來出發點好的事,因為表達方法不好,也會站不住腳76F 03/24 08:56
推 :推77F 03/24 08:56
※ 編輯: ccc101419 來自: 42.74.102.181 (03/24 08:59)推 :沒錯 就是這樣 但很多不動腦筋的就是一直鬼扯跳針78F 03/24 08:56
推 :所以說王金平容忍學生佔領是他的肚量 不是學生合法佔領79F 03/24 08:57
→ :癱瘓國家行政權 沒有人可以再幫學生護航..80F 03/24 08:57
推 :那就請你先找出集郵法準許人民「佔領」國會的法條 哈81F 03/24 09:00
推 :立法院代表民意 占領立法院還有理 但占領行政院.....82F 03/24 09:01
推 :議長只能對委員行使議場內警察權也是你腦補出來的囉83F 03/24 09:02
→ :@amazed312 我們所有的兩岸協議都是和行政院脫不了關係84F 03/24 09:03
→ :因為行政院是江85F 03/24 09:03
→ :行政院無條件授權給陸委會,陸委會又授權給海基會86F 03/24 09:04
推 :行政院代表公僕 國家主人佔領公僕機關也無不妥啊 哈87F 03/24 09:04
你要繼續這樣亂跳我也幫不了你了 祝好運→ :讓他們可以隨意簽然後只要送院"備查"就好88F 03/24 09:04
→ :服貿黑箱,行政院的濫授權是罪魁禍首之一
服貿的法律定位今年律師司法官一定會命題→ :服貿黑箱,行政院的濫授權是罪魁禍首之一
太複雜了 因為還牽涉到先前簽的ECFA性質
老實說我也搞不懂
不過可以肯定的就是絕對不會是行政命令
推 :你講這麼多大家聽不懂啦90F 03/24 09:06
→ :我告訴你全國觀眾只聽的懂30秒
→ :我告訴你全國觀眾只聽的懂30秒
推 :這篇正確 給推92F 03/24 09:09
→ :直接跟你說~這部憲法關台灣人屁事~又不是台灣人訂的93F 03/24 09:09
推 :立法院是因為有老王罩你啊.......94F 03/24 09:11
※ 編輯: ccc101419 來自: 42.74.102.181 (03/24 09:13)推 :可以借分享嗎!?95F 03/24 09:17
推 :推 中肯96F 03/24 09:17
推 :中肯 推97F 03/24 09:19
→ :司法官考試不會考"未確定"的東西吧98F 03/24 09:24
很難說欸 常常他要的不是一個答案要看的是你的論述推理過程
不過當然不可能考在一試選擇題就是了
今年不少命題老師都有去現場 這個爭點它們怎麼會放過?
※ 編輯: ccc101419 來自: 42.74.102.181 (03/24 09:27)
推 :推99F 03/24 09:29
→ :議長的立法權???議長哪有立法權,那是立院的職權OK?100F 03/24 09:32
喔 我打錯了 警察權才對 太累了謝謝指正
※ 編輯: ccc101419 來自: 42.74.102.181 (03/24 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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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stu89508, Chester6319 說讚!
1樓 時間: 2014-03-24 09:38:38 (台灣)
→
+1
03-24 09:38 TW
你們本來就不該去!好好的一盤棋被走到輸!帶頭的呢?怎麼不見了?我看只是想出名?怎樣,在立院沒舞台是吧!被鎮暴剛好而已!明明知道過去後會怎樣!帶頭的!不要以為你可以故意裝不懂!就可以不用為流血事件負責!
2樓 時間: 2014-03-24 09:44:27 (台灣)
→
03-24 09:44 TW
因為立法院是自治 加上院長是算一個溫和派的人 所以才不派的 行政院是非自治的 加上你知道的 江這種表理不一的人一定叫人驅離的
6樓 時間: 2014-03-24 10:05:11 (台灣)
→
03-24 10:05 TW
唱和馬政府的人還是沒看清楚,馬與共產黨都只要行政(院)權,它們不在忽"立法(權)院"。 畢竟法律是由它們解釋的,立法院在台灣只是背書用,雖然有點作用,但是那只針對 民主政團執政時有用。已經好幾年沒看到 "暴力式"驅散, 當年520事件可能是最後一次,連野百合都沒有發生(慶幸是李登輝當總統,當時保守勢力如馬英九之流都是要求要強力鎮壓)。特別再看一次"悲慘世界" 雨果描述下的 "落魄的酒店老闆",深刻描述這種人,不管甚麼樣的環境都可以"活的不錯",偏偏 台灣還很多 "平民" 卻以他們為標竿--既缺理想性又會落井下石。
8樓 時間: 2014-03-24 22:01:00 (台灣)
→
03-24 22:01 TW
其實佔領立法院 不是就沒事 現在是王伯伯再暗地挺學生 才沒強制驅離 不然照樣強制驅離 那為啥佔領行政院就如此果斷驅離 因為你已經踩到江的地盤了 他怎可讓你們為所欲為 當然要譴責繼而馬上強制驅離 再來狂打學生之錯 像暴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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