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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新聞] 紅火案// 律師:特偵組開條件 利誘辜仲
時間 Thu Mar 28 00:23:47 2013
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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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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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火案// 律師:特偵組開條件 利誘辜仲諒回台
〔記者楊國文、張文川、林俊宏、張舒婷/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昨審理前中信金控副董事
長辜仲諒涉及的「紅火案」,辜仲諒透過律師拋出「條件交換」震撼彈!
辜:應付扁家需索 說法不實
辜仲諒律師庭訊指出,特偵組曾透過前監察院長錢復兒子錢國維(現任摩根大通集團台灣
區總裁)、辜父辜濓松(已故)等多方管道,與當時人在日本的辜仲諒接觸,由他講出「
紅火案的部分獲利三億元,用於應付扁家的需索」等不實在說法,換取他回台後可能不被
羈押、可出國探視小孩。律師團強調辜的自白是被特偵組利誘,不具證據能力。
辜的律師方伯勳等人因此向合議庭聲請,傳喚辜濓松律師傅祖聲及錢國維到庭作證,並調
閱辜濓松生前在特偵組製作的筆錄,證明特偵組找人遊說辜仲諒返台。
審判長蘇素娥在庭上提示證據後,庭訊尾聲訊問辜仲諒等人說詞是否均屬實?有無補充?
辜仲諒指出:「除了當初在特偵組說『紅火案的部分獲利,用於應付扁家的需索』說法不
實在外,其他供詞都實在。」整個庭訊答話精簡;對律師方伯勳聲請傳喚錢國維等人,審
判長表示評議後再決定。
記者致電錢國維,但錢以「我在開會」為由,未就此事做出回應。
越方如:未教唆辜 說不實話
對於「條件交換」說,當年赴日策動辜仲諒返台的前特偵組承辦檢察官越方如回應說,這
是律師的訴訟策略,她在辜仲諒的「紅火案」起訴書中沒提到扁珍,就是因為特偵組調查
後認為辜仲諒說詞不實在,未列為起訴事實,特偵組並未教唆辜仲諒說不實在的話。越方
如也說,辜仲諒說給了扁家三億元,扁珍也承認了,只是法官認定未違反政治獻金法而判
扁珍無罪,給三億的事實仍是存在的。
特偵組 當年曾追加起訴扁珍
事實上,特偵組確曾在九十八年五月以陳水扁夫婦收受辜仲諒三億元一事,追加起訴陳水
扁夫婦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政治獻金法兩罪。同年九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辜仲諒
給錢,雖有企圖攀關係,純粹是認同扁珍兩人的理想,不構成貪污,也未違反政治獻金法
,判決扁珍無罪。而本案經特偵組上訴二、三審,已在一○一年七月廿六日三審無罪定讞
。
蒞庭的高檢署檢察官鄭鑫宏昨表示,辜仲諒九十七年回台後在特偵組的自白內容不容否定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說,檢方兩年前已主動調查,當時訊問過辜仲諒及其委任律師,查
無檢察官和辜仲諒達成條件交換,檢方也沒有指導、要求辜仲諒或律師在陳報狀內連結紅
火案與扁案有關,全案查無不法,已簽結。
辜仲諒等中信金主管被控九十三年主導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涉透過海外的「紅火」紙上公
司操盤套利十億元,並將其中三億元做為扁家向其索取「贊助款」之用。
3.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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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27/today-t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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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1開庭到11/12早晨, 裁定羈押, 7點多隨即移送看守所, 當時尚未起訴, 越方如
11/12當天就前往日本找辜仲諒「面對司法」了, 後來辜仲諒兩位律師在法庭上說依照特
偵組意見做不實陳述, 接著就由 特偵組 調查、簽結了, 當然是查無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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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30.32
噓 :白癡單位,把人放了,在引誘人回來1F 03/28 00:24
推 :蠢貨才回來2F 03/28 00:24
→ :特偵組要不要約談特偵組?3F 03/28 00:25
推 :...竟然槍到一樓的位置,p幣 GET! 感謝4F 03/28 00:26
→ :倒數第二段就講啦,自己人查自己人,當然是查無此事5F 03/28 00:27
→ :有沒有檢察官叫犯人作偽證告總統 事後拍拍屁股裝沒事6F 03/28 00:30
→ :的八卦?
→ :的八卦?
推 :吱吱又要高潮了 繼續無視50珍自己承認收錢的事實8F 03/28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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