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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use2ptt.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2-25 16:46:3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rogha1 (Dangelo)
標題 Re: [新聞] 快訊!江揆將宣布 核四訴諸公投
時間 Mon Feb 25 16:05:20 2013


※ 引述《tkr (tkr)》之銘言:
: : → krajicek:如果投票率不到50%,公投無效,那就等於繼續蓋           02/25 14:33
: 唬爛
: 沒有這種無效公投
: 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
: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
: 否決。
: 投票率不到50% = 否決


那公投題目可以這樣訂

" 支持核四續建並商轉 "

如果投票率不到 50% 就是否決

也就是"核四續建並商轉" 被否決

核四正式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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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23.6
kent:你以為國民黨那麼阿呆哦1F 02/25 16:05
littlehero:不好意思,否決的話表示這個公投沒辦過,什麼都沒有2F 02/25 16:05
pp520:應該定 " 支持核四停建 "3F 02/25 16:06
littlehero:就像你辦一個「支持死刑」的公投,不會因為它被否決4F 02/25 16:06
littlehero:所以死刑就廢除了。
zxxl:先公投題目是 要 停工 還是 要續建6F 02/25 16:06
guapisimo:否決就是否決,公投沒辦過是指無效。7F 02/25 16:06
VVizZ:你知道有一個東西叫公投審議委員會嗎8F 02/25 16:07
littlehero:總之否決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就是了9F 02/25 16:07
kent:最怕就是公投結果 新北市一面倒反對 其他縣市支持 那搞笑了10F 02/25 16:07
nightwing: 先賺飽再說吧 預算先追加比較要緊11F 02/25 16:08
djcc:要不要玩大點  核一二三四是否全部停工停建  顆顆12F 02/25 16:08
djcc:看誰會先哭出來  顆顆  民營企業應該第一個哭哭
MoneyMonkey:請二樓看一下公民投票法第四章第三十條 :14F 02/25 16:09
twn65w65:直接講結論:核四開了很高機率爆~不開要賠錢->用公投就有15F 02/25 16:10
twn65w65:正當理由不開(人民都說不開了阿,那賠錢不是我的責任)
MoneyMonkey:我po一下那一條最後一句 :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17F 02/25 16:11
MoneyMonkey: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
littlehero:問題在於否決的法律效力為何?19F 02/25 16:13
littlehero:簡而言之,否決這個公投不代表否決題目本身。
littlehero:所以我說,否決表示的是這個公投「就像沒辦過一樣」
littlehero:不然廢死太簡單了,辦個「支持死刑」的公投不就好了?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啊, 投票率不到 50% 就是否決, 或是投票率超過 50% 但是反對票
超過有效票的半數也是否決

我個人覺得投票率要超過 50% 很不合理, 不知道當初是誰定訂這種公投法?



※ 編輯: frogha1         來自: 202.39.223.6         (02/25 16:16)
littlehero:重點在於「否決」的結果是什麼?23F 02/25 16:24
HuaLan:白癡 哪有可能辦"支持死刑" 這種公投 因為死刑還在好不好?!24F 02/25 16:36
HuaLan:要辦也會是 "是否支持廢除死刑"
HuaLan:被否決的話就是 "不支持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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