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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use2ptt.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1-30 11:53:3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lue6 (......)
標題 [新聞] 酒駕英商逃逸 黃父:政府負責
時間 Wed Jan 30 08:49:52 2013


1.媒體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酒駕英商逃逸 黃父:政府負責

 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的英商林克穎持友人護照潛逃出境,黃俊德的父親29日獲知林克
穎已潛逃出境,第一個反應差點癱倒;接著怒斥政府無能竟然讓人犯逃跑,要求相關單位
一定要有人負責

  68歲的黃父說,無法理解為何林克穎能大搖大擺走出國門,兒子出事後,林克穎不但
否認犯罪不願和解,連一通道歉慰問的電話也沒有;支撐他的信念,就是希望有生之年看
到撞死兒子的犯嫌能接受法律制裁,不料這個希望現在也落空。黃父說,他只有一個嫁出
去的女兒和被撞死的兒子,妻子因為要洗腎,長期住在養老院;他原本從事板模工作,因
為年老沒體力而斷工,目前只靠勞保年金過生活。他懷疑林克穎為何能夠拿別人的護照出
境,甚至質疑是否有人掩護。林克穎逃亡至今,相關單位沒有派人向他解釋,讓他感到自
己是無能為力的小老百姓。他憤怒地說:「政府無能!」

  黃父說到最後,忍不住哽咽說兒子知道家境不好,因此擔任送報生,從早到晚努力唸
書打工,最後卻慘死輪下;他想要犯嫌受到制裁

3.新聞連結: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403623

4.備註: 一支大過(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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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32
l83OGC5566:KMT下台負責阿 幹1F 01/30 08:50
fur:馬英九死到哪裡去了!2F 01/30 08:50
bobobola:這的確是政府要負責3F 01/30 08:50
glayandbz:就被記過了呀 不然能怎樣 叫馬英九下跪是吧!!4F 01/30 08:50
tyrande:政府負責 全民買單 明明就是故意放出去的... 窩襙5F 01/30 08:50
sorrywow:它媽的 政府真的都沒在故人民6F 01/30 08:51
angellll:明明就是故意放的7F 01/30 08:51
MJdavid:扶清滅洋8F 01/30 08:51
sheepxo:可以國賠了吧?9F 01/30 08:51
angellll:還什麼鬼扯放長線釣共犯咧  ㄧ次釣兩年半?10F 01/30 08:51
bugmens:政府負責 全民買單11F 01/30 08:52
angellll:根本就應該國安局介入調查所有人的通連跟存款紀錄12F 01/30 08:52
fit:當然要故意放出去啊! 抓他坐牢, 整個牢房都咖哩味怎麼辦?!13F 01/30 08:52
kao8855:馬英九: 酒駕要馬上假扣押 (咦?)14F 01/30 08:52
yenyen0403:已記大過乙支 謝謝指教...15F 01/30 08:55
sdemon:跟國際認證的北七要求不要太高16F 01/30 08:56
EijiHoba:叫法官、移民署官員拿自己退休金去賠,不要拿我的錢去賠17F 01/30 08:56
no321:幹太扯了吧18F 01/30 08:56
linceass:看了很火 媽的一堆廢物19F 01/30 08:57
Blue6:政府:阿就已經記他一支大過了阿,不然你們要怎樣20F 01/30 08:57
showmermb:不知道當初那個ㄈㄈ尺現在在哪裡21F 01/30 08:58
amig0123:垃圾 只記一支大過就算了22F 01/30 08:59
tiara:已記大過乙支 謝謝指教23F 01/30 09:00
rutice:根本就是故意的24F 01/30 09:01
Eroticism:法官,北檢,移民署都必須有人負責25F 01/30 09:01
yayaorz:已記大過 蟹蟹26F 01/30 09:01
no321:反正又要開始踢皮球了...27F 01/30 09:02
KingKingCold:北檢還說放林克穎走是為了要揪出共犯28F 01/30 09:02
tatol:可恥的政府 混蛋29F 01/30 09:02
KingKingCold:放走一個坐四年牢的,是為了要抓一個坐牢半年的30F 01/30 09:03
tatol: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31F 01/30 09:03
KingKingCold:為了要吃芝麻,所以只好放了燒餅.....32F 01/30 09:03
KingKingCold:所以台北地檢署以為用這種把人民當白癡的爛理由就可
KingKingCold:以蒙混過關了嗎?
wenge321:要討好大不列顛帝國壓 不然又會被他們報章bumbler35F 01/30 09:04
tatol:地檢鼠 移民鼠 好大的鼠威36F 01/30 09:04
wenge321:還是對方已知道人已經回去了 所以說馬是bumbler37F 01/30 09:06
angellll:請不要把我跟  台北地檢署當白癡的人民混在一起38F 01/30 09:06
angellll:我才沒信徒如此無恥
BingLing:bumbler: 魚文出列40F 01/30 09:07
suckspur:已記大過乙支 謝謝指教41F 01/30 09:12
Cosmoswalker:聽到惹~~42F 01/30 09:14
jorden:意外嗎?  bumbler政府43F 01/30 09:14
newdog:民器可用 台毒呢44F 01/30 09:14
funs35:Wego吳:反觀DPP時期,逃更多人出境        陰尾:黃父挺貪腐45F 01/30 09:18
koy70163:這種小事都搞不定 還要公部門幹麻?46F 01/30 09:19
sharok:shit 這樣都能讓他跑掉?47F 01/30 09:20
brownway:海關沒賄賂?騙鬼喔48F 01/30 09:49
yuchihsu:太扯了整個政府都幫不樂49F 01/30 10:35
evilking:那麼你有證據嘛  沒有證據當心被狗官們反咬50F 01/30 11:31
mayanino:幹嘛國賠,要也是借護照的外國人和滅證的女友賠呀51F 01/30 11:33
OutOfTears:唉,我很同情他,不過罵半天,政府也是踢踢踢你能怎樣52F 01/30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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