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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n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9-11 19:44:1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oxv (堅定)
標題 [新聞] 「鑑定荒謬」車撞違規女判無罪
時間 Tue Sep 11 11:32:55 2012


2012年09月11日

【黃哲民╱新北報導】女子江秀琴去年為撿一張被風吹到分隔島的發票,貿然從路邊穿越
車道,被男子邱國輝開小貨車撞成腦震盪與骨折,檢方採納鑑定結果,認定邱男未注意車
前狀況,起訴邱男過失傷害罪嫌。但板橋地院昨痛批鑑定委員僅憑片面指述就做判斷,結
論荒謬草率,並指江女違規在先,判邱男無罪。


抗辯來不及閃避
判決指出,去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江秀琴在中和區中山路三段前最內側車道,被邱男撞
傷。邱抗辯當時視線被右側一輛貨車遮擋,來不及閃避。新北市政府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
依邱男供稱車速約三十公里到四十公里,認定邱男「在撞擊點之前約二十公尺就可發現江
女」,檢方據此起訴。

但法官指鑑定報告沒考量現場是帶有弧度的三線車道,路寬約九公尺,從路邊走進最內側
車道約需九秒,「這一秒沒車,不代表下一秒沒有」,鑑定委員卻草率認定僅邱男一輛車
,鑑定委員會主委李懷忠作證,竟表示:「如果會發生車禍,應該表示另兩車道沒車子。


「法官斷章取義」
法官痛批鑑定結論邏輯荒謬且漏洞百出,毫無參考價值。法官並指現行交通法規形同要求
汽機車駕駛人眼觀四面、耳聽八方,但人的注意能力有極限,江女貿然穿越車道屬自我危
害,且邱男未違規,不排除他視線被其他車輛遮擋,看到江女時只剩約零點四八秒反應時
間,判邱男無罪。新北市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委李懷忠昨說,不知法官為何斷章取義、
誤解鑑定結論與他的證詞,這樣並不合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911/34500203
「鑑定荒謬」車撞違規女判無罪 | 蘋果日報
【黃哲民╱新北報導】女子江秀琴去年為撿一張被風吹到分隔島的發票,貿然從路邊穿越車道,被男子邱國輝開小貨車撞成腦震盪與骨折,檢方採納鑑定結果,認定邱男未注意車前狀況,起訴邱男過失傷害罪嫌。但板橋地院昨痛批鑑定委員僅憑片面指述就做判斷,結論荒謬草率,並指江女違規在先,判邱男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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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120.179.114
kasparov:終於有個會判的法官了1F 09/11 11:33
gargamel:TIT!2F 09/11 11:34
LBJ23 
LBJ23:推法官   需那種直接橫向移動的道路殺手3F 09/11 11:34
klm:送只送到鑑定主委,忘記塞法官..下次知道了吧..4F 09/11 11:34
nicktop2001:這法官不錯,比其他腦袋僵化的好多了~5F 09/11 11:35
bulcas:說不定法官有經驗   才會痛罵6F 09/11 11:35
Bonescythe:不是現行法規要求駕駛人萬能 是司法院判例就是這樣7F 09/11 11:35
lc301:一定是正妹8F 09/11 11:36
Bonescythe:過失要能預見且違背注意義務 義務又直接挖法條9F 09/11 11:36
n23454:還好沒撞死10F 09/11 11:36
Bonescythe:造成僵化的現況 什麼都要找道交法11F 09/11 11:36
ymcaboy:法官總算有認真判... 但這新聞就在袒護三寶12F 09/11 11:36
shamanlin:刑事無罪.......不代表不用賠錢13F 09/11 11:36
jokem:法官厲害14F 09/11 11:36
f1234518456:鑑定委員都是些XX 不意外15F 09/11 11:37
ismylife29:公平與正義都回來了16F 09/11 11:37
tsctao:挖.....難得!!!  這貨車駕駛真幸運碰到正常的法官17F 09/11 11:38
DaSmall:先推法官 再噓這個腦袋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李懷忠!!!!18F 09/11 11:38
wht810090:恭喜貨車司機...19F 09/11 11:39
jack19931993:三寶20F 09/11 11:39
belmontc:又不是當兵 要眼觀四面耳聽八方...要不要順便請班長掩護?21F 09/11 11:39
jeff82:是正義!!!正義回來了!22F 09/11 11:39
belmontc:這鑑定委員腦子在想啥?23F 09/11 11:40
kimkim:推24F 09/11 11:41
date1004:可能只是撞傷才敢這樣判...如果是致死的話..結果?25F 09/11 11:41
pippen2002:DaSmall:先推法官 再噓這個腦袋____________的李懷忠!!26F 09/11 11:43
rockyegg:推法官27F 09/11 11:43
p910520670:終於有個把駕駛當人看的法官了 他媽不是每個駕駛都超人28F 09/11 11:44
p910520670:不然考照加考一項極限反應能力好了 這樣馬路也乾淨多了
p910520670:因為沒人考得過
w3160828:鑑定委員都是一眼可以從高雄看到台北的眼觀四方神人31F 09/11 11:46
tinlans:昨天新聞不是說被撞的言詞反覆?一開始還說 200m 內沒車?32F 09/11 11:47
tinlans:#1GIzaz8q   所以是 200m/sec 的車速?
yayaorz:有良心的法官推!!34F 09/11 11:49
george31708:這樣判才對。遵守交通規則還被判刑是鬼島才有的事35F 09/11 11:52
eqmblcor:駕駛還好踫到正常的法官~不然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搞死他了36F 09/11 11:53
mikejr: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 <---基本上這種的都是叫你和解37F 09/11 11:55
soulknight:法官不錯   讚一個38F 09/11 11:55
mikejr:想要真的認真判還是要上法院39F 09/11 11:55
SWORDKISS:我以前真的差點撞到分隔島下來的人40F 09/11 11:57
Blue6:推!!!41F 09/11 11:57
gidin:三寶跟酒駕一樣恐怖啊42F 09/11 11:58
jackloutter:減發票............................................43F 09/11 12:01
tenderman:推法官 本來就該這樣 什麼應注意未注意 他涼的要多注意?44F 09/11 12:05
tenderman:誰錯就是錯 沒有什麼受傷死亡就最大的論點 惡法該改啦
ten1986:正常本來就不該有人從分隔島出現啊 突然看到真的會嚇死46F 09/11 12:10
mmmbop:鑑定委員會  就是不用科學方法判定責任的強迫和解說客47F 09/11 12:15
HIDEE:突然衝出來,這樣會被說 應注意而未注意....48F 09/11 12:28
youre:法官GJ!!49F 09/11 12:32
Tenging:判的好50F 09/11 12:43
abc0:買行車紀錄器啦51F 09/11 13:25
albb0920:正直和善良都回來了52F 09/11 13:41
Asucks:推有良心的法官!! 鑑定委員會太誇張53F 09/11 14:47
gghh:54F 09/11 14:59
BIKOMAN: 推一個  台灣之光55F 09/11 15:55
akirakid:推法官判決56F 09/11 17:22
qmaper:沒行車紀錄器就只能祈禱遇到正常點的法官了57F 09/11 17:48
ianlin45 
ianlin45:好法官!!58F 09/11 18:19
season002:真難得看到這種判決  只能給100個讚了59F 09/11 18:21
powerword:推法官60F 09/11 18:23
HornyDragon:爽61F 09/11 18:24
pierreqq:至少法官進化了,不再單單只會算責任比例...62F 09/11 18:24
kyhkyh:法官GJ63F 09/11 18:30
jackie60728:推法官64F 09/11 18:30
cloud72426:馬的 台灣終於有個像樣的法官65F 09/11 18:40
cloud72426:誰會想到 忽然會有路人跑出來給自己撞
medama:溫馨67F 09/11 19:14
flamedevil:穿越馬路只能噓了~68F 09/11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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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2-09-11 13:10:23 (台灣)
  09-11 13:10 TW
推法官!終於有個有腦子,有常識的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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