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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1-06 22:48:0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aa (不過是回憶)
標題 [問卦] 有沒有國民年金是騙錢的八卦
時間 Sun Jan  6 14:59:10 2013




    如題,最近看了腦殘政府又把這個拿出來吵

我想應該是沒錢可放口袋了,在想辦法怎麼叫人民掏出錢來的方法

不過失業就是沒收入,沒收入=沒錢,沒錢還能繳這個?

而且要一開始就繳的話,要繳四十年,不會過個兩年又像榮保一樣要倒了吧

而且照這樣看來,以後要結婚的第一句應該就是你有沒有繳完國民年金

這樣誰敢結婚,有沒有多數人拒繳,過沒幾年就要倒的八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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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電腦攏A撿土豆了。
你說,還有什麼事不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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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203.43
a1052026:你才知道?1F 01/06 14:59
StubbornLin:不繳的話可以罰你老婆.... 不結婚反而沒事2F 01/06 15:01
disyou:台灣變六都...都爽了公務人員升官加薪...台灣準備倒債了3F 01/06 15:01
ayumina11:不繳還要罰配偶 ..可以告政府明著勒索嗎4F 01/06 15:02
RELAX999:這東西不但要13年才能回本,如果你提前陣亡甚至本金都要5F 01/06 15:04
whiteadam:不爽不要角阿 有人逼你ㄇ6F 01/06 15:04
Js1233:你可以不繳不結婚7F 01/06 15:04
RELAX999:不回來 只能領8萬多的喪葬補貼 真是流氓年金8F 01/06 15:04
kaa:就是有政府逼啊,不繳的話罰配偶,不然我也不想繳9F 01/06 15:05
RELAX999:之後要補繳的話一期一個月要收1圓利息 要繳要慎思10F 01/06 15:05
foolwind:國民年金可追10年 加罰鍰約10萬 算兩個人都沒繳就20萬11F 01/06 15:05
kaa:所以看來如網路所言,可以當離婚的藉口了12F 01/06 15:05
L2N:你不角就要罰另一個人13F 01/06 15:05
whiteadam:你有結婚喔?14F 01/06 15:05
foolwind:如果連20萬都沒有 那不要結婚對大家都好15F 01/06 15:06
kaa:看來政府打算弄散一家算一家了16F 01/06 15:06
Leoreo:你們難道不知道粗音的累積罰金已經高達39億台幣了嗎17F 01/06 15:06
kaa:我有啊,所以才不得不被凹啊18F 01/06 15:07
yayakaka 
yayakaka:有統計過國民年金究竟有多少人有繳嗎?19F 01/06 15:07
kaa:據報導是58%,不過可靠性待查20F 01/06 15:08
yayakaka 
yayakaka:有繳的比例這麼高阿?因為我身邊很多人沒工作時也沒有再繳21F 01/06 15:09
e1q3z9c7:罰配偶真是怪異到極點 連坐法喔22F 01/06 15:09
saeea:垃圾年金23F 01/06 15:10
kaa:如果配偶結婚前沒繳,婚後就要被政府秋後算帳?24F 01/06 15:10
kaa:所以政府是在PUSH離婚率?
ayumina11:我都叫我媽他們不要繳..可是老人家就是老實~有政府不會26F 01/06 15:12
ayumina11:騙錢的錯覺...(屁啦 跟本是最大詐騙集團)
foolwind:國民年金法第15條跟50條看看你就懂了28F 01/06 15:12
ATSEVEN:罰配偶這招真像對岸做法29F 01/06 15:12
dkjirh:聰明的人就不要繳等著政黨輪替把這不公不義的制度廢掉31F 01/06 15:14
Js1233:反正你不爽就不要繳,至於將來是福是禍,看你的造化了32F 01/06 15:14
sworddragon:第20條根本鬼扯.....哪有保了保險不能重複請領給付的33F 01/06 15:14
kaa:我是不想繳,不過就是無奈34F 01/06 15:15
sworddragon:冏~~看錯 當我沒說35F 01/06 15:15
zxcvbbb:就馬政府不搞爛台灣人他不開心 偏偏689就愛這種36F 01/06 15:16
e1q3z9c7:打165投訴有用嗎?37F 01/06 15:16
zxcxxx:40年後中華民國不知道還在不在的說38F 01/06 15:17
kaa:我有去看這兩條,但是我想知道是婚前欠款,婚後怎麼算?39F 01/06 15:18
kaa:推 zxcxxx大大,深得我心
kaa:而且照這幾天的連續爆,讓我覺的繳了,只是進人家的口袋而已
kaa:我也想知道能不能打165去申訴,呵呵
foolwind:當然是追溯婚前未繳的  你單身沒繳只是目前沒罰則43F 01/06 15:20
foolwind:不表示你沒繳的事實不存在
foolwind:不過要改我看要等到再多一點人被罰吧 身邊沒幾個關心的
kaa:那看來政府果然是斬斷結婚路了46F 01/06 15:22
kaa:我是覺的怪怪的啦,這樣算溯及既往嗎
kaa:因為是結婚前的事,配偶可能不知道有欠款
kaa:結婚後要往前推溯到你之前的欠款,這樣算往前追溯嗎?
foolwind:應該不算溯及既往 這兩條從來沒修正過 只能看是你凹贏50F 01/06 15:27
foolwind:還是政府凹贏
kaa:因為看了覺的有問題,所以才提出來52F 01/06 15:28
kaa:因為如果當時已有配偶的人,這條法當然成立
kaa:如果沒有的話,是在婚前欠款,婚後莫名奇妙就被罰,不是很怪嗎
foolwind:只能說政府一定是這樣解釋 一般民眾有疑義就是走行政救濟55F 01/06 15:30
BeefNoodles:其實是不會倒啦,只不過四五十年後月領2萬不知道能幹56F 01/06 15:31
foolwind:最近最經典的例子莫過於47年次勞保退休要61歲才不被打折57F 01/06 15:31
foolwind:這就是同一條法律 兩邊解釋不同會有很多糾紛存在
kaa:嗯,故意搞的很麻煩,逼人繳錢了事59F 01/06 15:32
kaa:會不會倒,我不知道,不過就是天曉得勞保事件到時會不會又重演
kaa:就只是對政府沒信心而已
jonsauwi:不繳還要罰,你哪天突然想要繳了之前的還要連本帶利繳!62F 01/06 15:36
jonsauwi:這到底是什麼強盜保險?
tonykingtwo:白痴政策 然後死不廢掉64F 01/06 15:37
kaa:就是不能自己決定的保險,只溶你手,不溶你口65F 01/06 15:37
kaa:就在想不到辦法叫你掏出錢了,還廢掉
holybless:看報紙才知道67F 01/06 16:10
b6byc:選民選出的政府,信用還剩多少?68F 01/06 16:34
piece1:就一堆保公保的在喊年金真正好.勞保不會倒...幹你老師69F 01/06 16:39
piece1:結果都是勞保優先改..公保再討論..這啥小
laukun:失業罰金71F 01/06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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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01-06 20:44:39 (台灣)
  01-06 20:44 TW
政府高層要趕快吸金嚕,之後要台灣送給大陸,他們就拿著這筆錢去國外過他們所謂的平凡人生 A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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