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12-17 12: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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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新聞] 2女大生撿漢堡卡消費 涉詐欺恐毀前程
時間 Sun Dec 16 15:30:32 2012
2女大生撿漢堡卡消費 涉詐欺恐毀前程
新北市2名女大學生,撿到摩斯漢堡的儲值卡,因為貪小便宜直接拿去消費135元,因失主
早已報案,警方依監視器畫面逮捕2人,檢察官認為女大生持不記名卡面消費,有詐騙店
員取得利益的犯意,指示警方依詐欺罪嫌移送。
早已報案,警方依監視器畫面逮捕2人,檢察官認為女大生持不記名卡面消費,有詐騙店
員取得利益的犯意,指示警方依詐欺罪嫌移送。
女大生得知觸犯侵占遺失物罪,以及5年以下刑責的詐欺罪,眼眶泛紅表示,真的不知道
會這麼嚴重。警方則感嘆,因一時貪念鑄下大錯,連大好前程可能都毀了。
http://ppt.cc/wk~s
2女大生撿漢堡卡消費涉詐欺恐毀前程 | 即時新聞 | 20121216 | 蘋果日報
新北市2名女大學生,撿到摩斯漢堡的儲值卡,因為貪小便宜直接拿去消費135元,因失主早已報案,警方依監視器畫面逮捕2人,檢察官認為女大生持不記名卡面消費,有詐騙店員取得利益的犯意,指示警方依詐欺罪嫌移送 ...
新北市2名女大學生,撿到摩斯漢堡的儲值卡,因為貪小便宜直接拿去消費135元,因失主早已報案,警方依監視器畫面逮捕2人,檢察官認為女大生持不記名卡面消費,有詐騙店員取得利益的犯意,指示警方依詐欺罪嫌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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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失物跟詐欺 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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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I╯ 第一位資深媒體人江中博。 江中博:立綱,各位觀眾朋友晚安。
中天 資深媒體人彭華幹。 彭華幹:立綱好,各位晚安。
新聞 資深媒體人謝國安。 謝國安:立綱好,大家好。
龍捲風 生化博士江晃榮。 江晃榮:立綱好,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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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1.8.81
推 :MOS卡 超潮的1F 12/16 15:30
噓 :本文涉嫌OP2F 12/16 15:31
推 :沒關係 還可以考公職3F 12/16 15:31
→ :哈哈4F 12/16 15:32
推 :侵占是撿東西不還,這是撿到東西後又拿去用5F 12/16 15:32
推 :拿去用就不對了6F 12/16 15:32
推 :不知道是哪間的7F 12/16 15:32
→ :準用刑法339-2條<違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8F 12/16 15:32
推 :失主天才小釣手 掉這種東西也報案9F 12/16 15:32
→ :卡片不是自己的,用了也抓的到...?10F 12/16 15:32
推 :比較好奇, 警察會受理這種卡片遺失的案件11F 12/16 15:32
推 : 故意掉東西 讓大家背上前科 有趣12F 12/16 15:32
→ :不過不記名卡為什麼能報案? 是因為有歸戶嗎13F 12/16 15:33
→ :所以Mos的儲值卡有記名?14F 12/16 15:33
→ :傻蛋 酒駕撞死人還比較輕15F 12/16 15:33
→ :不過99%微罪不舉緩起訴或不起訴16F 12/16 15:33
→ :鬼島 花了人家135元比酒駕 殺人判的還重17F 12/16 15:33
推 :救世劍18F 12/16 15:33
→ :總覺得失主大有來頭19F 12/16 15:33
推 :這就要辦詐欺 那不辦馬英九嗎20F 12/16 15:33
推 :不記名的卡片,跟撿到錢不一樣嗎?21F 12/16 15:33
→ : 一定不正22F 12/16 15:34
推 :我是覺得很詭異 不記名 不就是無主物23F 12/16 15:35
→ :應該跟現金一樣
→ :應該跟現金一樣
推 :詐欺?? 這卡片是記名的嗎? 不就是撿到錢拿去怎麼算詐欺阿25F 12/16 15:35
→ :這跟詐欺罪有啥關係...26F 12/16 15:35
推 :你撿到100塊拿去消費就是詐欺嗎= =27F 12/16 15:36
→ :不記名就是無主物 誰知道是誰的 你在地上撿到錢一樣28F 12/16 15:36
推 :剛看上一篇好像是限量卡有資料可查,這樣算不計名嗎29F 12/16 15:36
→ :有請法律專長來回答 我覺得是對於警察 如果是詐欺起訴30F 12/16 15:36
→ :如果是有記名的卡片 假冒是本人才有可能這樣31F 12/16 15:36
推 :台灣的法律還沒訂到這方面,只能依現有法律....32F 12/16 15:36
→ :撿到錢一樣可能成立侵占唷~33F 12/16 15:36
→ :對於警察的業績會增加很多點 你去報案說遺失 警察不理你34F 12/16 15:37
推 :卡雖然不記名 但是限量卡上面應該有編號跟資料吧35F 12/16 15:37
→ :但是你說我被詐欺 警察馬上勃起幫你36F 12/16 15:37
→ :丟了摩斯卡就報案...裡面是有多少錢37F 12/16 15:37
推 :問題就是100元無法證明是撿到的,而MOS卡的案子應該有38F 12/16 15:37
→ :侵占啊 不過說到詐欺就太過了39F 12/16 15:37
→ :摩斯那個卡是可以儲很多錢嗎?40F 12/16 15:37
推 :不記名的報案居然還抓得到 我以為警察不會有興趣辦這種的41F 12/16 15:37
推 :應該說是摩斯的卡有記名吧 有記名就GG了42F 12/16 15:38
推 :BB霜 微罪不舉43F 12/16 15:38
推 :這個原告敗訴機率有95%44F 12/16 15:38
→ :失主有保存發票或收據之類的物品為證。45F 12/16 15:38
→ :所以要調監視器阿.46F 12/16 15:38
→ :撿到的話不是可以情求幾分之幾當作報酬?XD..47F 12/16 15:38
推 :有卡號 沒有記名 就好比你買便利商店卡 或是悠遊卡一樣48F 12/16 15:38
→ :原告不會敗訴唷~法庭上我看過檢一千元被起訴侵占甚至49F 12/16 15:38
→ :不記名的話 原失主要怎麼舉證卡片是他的???50F 12/16 15:38
→ :這些東西應該和信用卡不同 某種程度算是貨幣51F 12/16 15:39
→ :檢察官變更法條要用竊盜 重點是被告是正妹52F 12/16 15:39
推 :還沒定罪也不一定吧 小題大做的起訴不也常常有53F 12/16 15:39
→ :倘若不記名,那應該有保存購買收據。54F 12/16 15:39
→ :如果被害人願意和解檢座通常就會緩起訴55F 12/16 15:39
→ :那以後看到掉的悠遊卡之類一律丟到垃圾桶56F 12/16 15:40
推 :為什麼知道被告的是正妹???57F 12/16 15:40
推 :侵占一失物是一定有啦 但詐欺真的很奇怪 既然是無記名卡58F 12/16 15:40
→ :如果審判長問被害人科刑範圍的意見的話,被害人達請從重59F 12/16 15:40
→ :那可能就沒達緩起訴囉~
→ :那可能就沒達緩起訴囉~
→ :我真的覺得起訴是警察 所以才故意用詐欺的61F 12/16 15:40
推 :那以後撿到錢不就要丟垃圾桶?62F 12/16 15:40
→ :MOS卡是記名卡啊?!63F 12/16 15:40
推 :最好連撿都不要撿 改天被拍到撿起來 沒拍到丟到垃圾桶64F 12/16 15:40
推 :丟垃圾桶會不會也被調監視器告阿65F 12/16 15:40
→ :詐欺罪最好是可以這樣子用 你網路標錯價 都詐欺罪阿66F 12/16 15:41
→ :我不但知道看到還拿東西給他簽哩67F 12/16 15:41
→ :那就是大家都可能來使用 所以女學生等於就是拿撿到的錢去68F 12/16 15:41
推 :如果是國立大學的話應該會被原諒,科大跟高職就準備等死69F 12/16 15:41
推 :依詐欺罪移送 所以會不起訴吧 因為根本不是詐欺XD70F 12/16 15:41
推 :起訴是檢察官的工作啦 警察只有移送地檢署的義務而已71F 12/16 15:41
→ :消費 根本就沒用施詐術的行為呀72F 12/16 15:42
→ :詐欺的要件 其中一個是使被害人陷於錯誤73F 12/16 15:42
→ :今天你拿別人的卡消費 使店家誤以為是你的 就是使他人
→ :今天你拿別人的卡消費 使店家誤以為是你的 就是使他人
→ :站在店家立場來想 一百塊的入帳以後是要修正的75F 12/16 15:43
→ :陷於錯誤,我覺得是在講這個76F 12/16 15:43
推 :鴿子自以為是檢察官...77F 12/16 15:43
推 :那你怎麼證明你身上的1000是你的 而不是你撿到別人的78F 12/16 15:43
→ :那捷運卡? 不也一樣只有卡號 人家會誤以為你是誰?79F 12/16 15:44
推 :刑度上有很大的差距嗎?80F 12/16 15:44
→ :如果我有心去背你的紙鈔號碼 然後留下指紋81F 12/16 15:44
推 :看系鋸警官被狩魔檢察官鞭成那樣就知道警官有多怕檢察官82F 12/16 15:44
→ :基本上有爭議的話都會看證據啦 簡單的就是監視器83F 12/16 15:44
推 :都寫檢察官指示警方了 又不是警察想怎麼辦就怎麼辦84F 12/16 15:44
推 :搞不好是釣魚卡 編號001之類 讓人撿起來用後控告85F 12/16 15:44
→ :是檢察官指示警察用詐欺罪移送地檢署....新聞要看清楚86F 12/16 15:44
→ :看證據啊,卡片不是你的87F 12/16 15:45
→ :然後我說你拿我一千元去消費 店家就告你詐欺88F 12/16 15:45
推 :====原告要怎麼舉證摩斯卡是她的呢 還是也是撿來的?==89F 12/16 15:45
→ :其實真的滿恐怖的,很多事情沒事就沒事,有事就慘到哭出來90F 12/16 15:45
噓 :比喝酒撞死人嚴重,不虧是台灣91F 12/16 15:45
→ :原告只要保存當初購買的收據就好了吧......92F 12/16 15:46
→ :其實第一次被抓到如果認錯大多都不會判超過半年93F 12/16 15:46
推 :mos不都是電子發票 上面應該有紀錄卡號...94F 12/16 15:46
推 :露出乳房道歉就可以了95F 12/16 15:46
→ :所以都可以易科罰金,酒駕通常也是這樣96F 12/16 15:46
→ :女的應該不正 正妹就不會被提告了97F 12/16 15:46
→ :而且可以易課罰金98F 12/16 15:46
→ :A大你覺得誰會保留當初買的收據這麼久阿...........99F 12/16 15:46
推 :自己用==把自己的推文框起來就以為比較醒目? 自戀狂100F 12/16 15:47
→ :錯了 我就遇過正妹撿一千被告侵占法庭上當場哭哭101F 12/16 15:47
噓 :侵占是免不了的吧~ 勿以惡小而為之102F 12/16 15:47
推 :安啦 緩刑103F 12/16 15:47
→ :緩刑原則上要原告原諒當事人唷104F 12/16 15:47
推 :單單詐術這個要件就過不了關了105F 12/16 15:47
→ :收據正常人都會對完發票就丟掉吧106F 12/16 15:48
→ :詐欺是檢察官認定,是否真的觸犯詐欺看法官裁定107F 12/16 15:48
→ :你看看你自己每期發票有多少張阿 大小還不同 對完馬上丟108F 12/16 15:48
→ :侵犯應該免不了了,卡片本來就不是他們的109F 12/16 15:49
→ :發票搞那麼多大小不同的 真擾民= ="110F 12/16 15:49
推 :說起來原告的態度是關鍵,倘若不原諒被告的話......111F 12/16 15:49
→ :如果當初那張卡 摩斯那邊有主人留下的資料那就不一定啦112F 12/16 15:49
→ :老實說 我覺得如果今天記名卡 利用信用卡 這種詐欺沒話113F 12/16 15:49
→ :通常法官都會問要不要和解啦 當庭很解 賠個錢通常都有緩114F 12/16 15:50
推 :那就真的要看夠不夠正了 (誤)115F 12/16 15:50
推 :應該有卡號吧? 不然怎麼可能抓得到人116F 12/16 15:50
→ :刑.117F 12/16 15:50
→ :只是也頂多證明那張卡是誰的 也是跟詐欺無關118F 12/16 15:50
噓 :為什麼不交給陸生用就可以微罪不舉了?119F 12/16 15:50
→ :說 但今天無記名卡也算詐欺 太扯 自己愛搞丟東西120F 12/16 15:50
→ :而且多數人都滿講理的,都會願意和解(前提是錢賠得夠多)121F 12/16 15:51
→ :因為店家有失主的卡片資料,所以很容易抓122F 12/16 15:51
→ :在我眼裡 這就跟掉現金一樣 掉一百 一千之內的小額度123F 12/16 15:51
→ :只會去怪自己倒楣
→ :只會去怪自己倒楣
噓 :台女不意外125F 12/16 15:51
推 :如果失主是消費時拿出來用,之後忘了收就弄丟了,應該126F 12/16 15:52
推 :早上那篇自由的寫得比較清楚耶127F 12/16 15:52
推 :搞丟東西不是罪 但使用遺失物就是罪了128F 12/16 15:52
→ :問店員就知道自己的卡號吧? 拿出發票請店員查就好129F 12/16 15:52
→ :新聞有說失主有提供店家遺失的卡片序號130F 12/16 15:52
→ :是限量版的「山海日」儲值卡 然後女大生又在同一間店消費131F 12/16 15:52
推 :酒駕撞死人都沒關這麼久~ 不愧是寶島台灣~132F 12/16 15:52
推 :..連判都沒還沒判哪來的關這麼久133F 12/16 15:53
→ :那張卡號已經先備案 所以跟記錄好鈔票號碼的鈔票被用一樣吧134F 12/16 15:54
推 :最後應該還是會和解啦 除非原告真想要搞死被告135F 12/16 15:54
推 :占人便宜占習慣了, 遲早踢到鐵板136F 12/16 15:54
推 :感覺失主的身分大有來頭.................137F 12/16 15:54
推 :基本上會去MOS消費的社會人士 感覺都比較有力 我的感覺138F 12/16 15:55
→ :原告是男的 被告是兩個女大生 和解條件可以要求一王二后嗎139F 12/16 15:55
→ :不知道這能不能符合緩起訴要件 那就連案底都不會留了140F 12/16 15:55
→ :MOS本身消費就是鎖定比較高一點的消費群跟麥當勞 KFC區141F 12/16 15:55
推 :這種大多是和解啦 平常撿到東西別亂用就沒事了142F 12/16 15:56
→ :分143F 12/16 15:56
推 : 微罪不舉?144F 12/16 15:56
→ :詐欺的部分是檢察官提公訴吧145F 12/16 15:56
→ :....摩斯有很高單價嗎?? 會去消費也不代表很有力吧146F 12/16 15:56
推 :到底是哪二間啊? 太好奇了148F 12/16 15:56
→ :這報導是告訴我們不要"撿東西"吧 不檢保證沒法律上的149F 12/16 15:56
→ :MOS只是貴了點......那種有力人士才不會去MOS啦150F 12/16 15:57
→ :好像很不錯 我要去MOS買卡了151F 12/16 15:57
推 :除非是窮學生,不然哪有差這二、三十塊152F 12/16 15:57
→ :的糾紛 你撿了 可能欠占 詐欺 或是 歸回金額不對153F 12/16 15:57
推 :台灣人愈來愈講究自己法律上的權利了,大家自己當心點.154F 12/16 15:58
→ :背影,人人都是正妹155F 12/16 15:58
推 :摩斯很多學生愛去阿 吃個一百多的套餐其實還好吧156F 12/16 15:58
推 :本卡採無記名方式發行,若卡片遺失、遭竊、詐取、毀損、滅157F 12/16 15:58
→ :摩斯很好吃阿~~158F 12/16 15:58
→ :滅失或遭第三人佔有等情事,加值金額視同現金遺失159F 12/16 15:58
→ :告不成吧...
→ :告不成吧...
→ :侵占遺失物跟詐欺罪差太多了吧...不記名哪來詐欺可言161F 12/16 15:59
→ :一堆學生在吃 哪裡有什麼有力的社會人士162F 12/16 15:59
→ :....那是店家免責條款 跟遺失者告侵占者沒關係163F 12/16 15:59
推 :大砲打小鳥,彈弓打飛機164F 12/16 16:00
推 :如果卡片連MOS那邊都沒主人資料 那要先等主人那邊提出證明165F 12/16 16:00
推 :只要你可以證明那張卡是你的,而且你也證明別人偷用166F 12/16 16:00
→ :那就告的成。
→ :那就告的成。
噓 :女人愛貪小便宜 真的不意外~~~168F 12/16 16:01
→ :如果先認了 那也沒辦法了169F 12/16 16:01
推 :就有監視器了啊 說不定是在mos撿到馬上拿去用170F 12/16 16:02
→ :剛剛查了一下,侵占、詐欺都是公訴罪,都得上法院171F 12/16 16:02
→ :關女人貪小便宜甚麼事= =172F 12/16 16:02
撿速食儲值卡消費 2女大生吃官司 - YouTube
女大生撿到速食店的儲值卡,沒還給失主,反而拿去消費,新北市2名女大生,到速食店消費時,在櫃檯發現一張儲值卡,他們沒有交給店員,也沒有拿到派出所,2天後,再到同一間店消費了135元的餐點,但失主早就報警,還提供卡片序號給店家,店員核對後發現,當場逮人,檢警認為,女大生拿著不記名的卡片,騙不知情的店員消費,有「詐騙」...
女大生撿到速食店的儲值卡,沒還給失主,反而拿去消費,新北市2名女大生,到速食店消費時,在櫃檯發現一張儲值卡,他們沒有交給店員,也沒有拿到派出所,2天後,再到同一間店消費了135元的餐點,但失主早就報警,還提供卡片序號給店家,店員核對後發現,當場逮人,檢警認為,女大生拿著不記名的卡片,騙不知情的店員消費,有「詐騙」...
推 :那就不可能緩起訴了 這下子至少會留案底174F 12/16 16:03
→ :是喔 但我看過我們學校有人在總圖偷傘 也沒看到他上法院175F 12/16 16:03
→ :這影音新聞說了很多別的新聞沒提到的關鍵字176F 12/16 16:03
推 :良民證沒了 哭哭177F 12/16 16:04
→ :而且證據還很足夠= =178F 12/16 16:04
→ :只要檢方意起訴,施主或店家想和解都沒用179F 12/16 16:04
→ : 失
→ : 失
推 :活該 哈哈哈181F 12/16 16:04
推 :貪小便宜死好182F 12/16 16:05
噓 :釣出一堆鍵盤正義魔人183F 12/16 16:05
噓 :影音新聞內說掉卡的是 男 大 生184F 12/16 16:07
推 :五年以下不依定會判吧185F 12/16 16:08
推 :可能要贖身100次了186F 12/16 16:08
推 :摩斯也有儲值卡喔...187F 12/16 16:08
→ :不是你的東西還用 還敢說不知道?188F 12/16 16:09
推 :偷傘被抓到的話,要看有沒有扭送警局,送了也不可能189F 12/16 16:09
→ :私了啊....
→ :私了啊....
→ :吃個漢堡比酒駕還恐怖耶.............191F 12/16 16:10
→ :起訴的話,法官會判緩刑,但是留案底.....192F 12/16 16:10
推 :想到前幾天 有人看到手機那篇193F 12/16 16:10
推 :這有機會緩起訴吧194F 12/16 16:10
→ :哦 死好 怎麼不是酒駕撞死這兩個195F 12/16 16:10
推 :緩起訴會留前科嗎196F 12/16 16:10
→ :檢察官才能緩起訴,而且緩起訴不留案底....197F 12/16 16:11
推 :如果撿到丟垃圾桶會有罪嗎?198F 12/16 16:12
→ :哪一間大學啊199F 12/16 16:12
→ :酒駕撞死人判2年,撿儲值卡吃漢堡判5年 XDDD200F 12/16 16:13
噓 :說不定是這兩個女的偷了卡 再拿去盜用 連這種小錢都要省...201F 12/16 16:13
→ :侵佔就不是沒錯哦 那搶劫也很合理啊202F 12/16 16:13
噓 :幹,一堆用盜版的還好意思說別人,知不知恥啊,幹203F 12/16 16:13
推 :一定不正204F 12/16 16:13
推 :這件案子還沒判啦...不要再判五年了205F 12/16 16:14
→ :還沒有判,而且酒駕撞死人最高判7年206F 12/16 16:14
推 :新聞說這個罪五年以下 不是被判五年了吧....207F 12/16 16:15
→ :盜版跟這種還以類比哦 笑死人208F 12/16 16:15
推 :一堆聖人酸民XD,都不知道鍵盤後幹下多少壞事還有臉說人XD209F 12/16 16:16
→ :酒駕撞死人應該改成七年以上才有嚇阻力210F 12/16 16:16
推 :推文好激動 加油!211F 12/16 16:17
推 :這種儲值卡一般人掉了~也不會想報案吧~212F 12/16 16:17
→ :至少沒去侵佔人家東西啦 還講得一副理直氣狀的樣子213F 12/16 16:17
推 :說死好的 看到地上有發票or錢 也不能撿喔214F 12/16 16:18
推 :護航的人也很好玩 做錯事本來就該依法處理不知在那類推三洨215F 12/16 16:18
推 :盜版不是侵占,是侵權.....216F 12/16 16:18
推 :小時偷漢堡 長大盜公款也是剛好217F 12/16 16:18
→ :不侵佔就聖人哦 笑死人 是怎樣 乞丐還是失業 要侵佔218F 12/16 16:18
→ :沒撿過 科科
→ :沒撿過 科科
→ :我突然想到,這好像可以發展成一門生意220F 12/16 16:19
→ :小時候到是常常偷東西221F 12/16 16:19
→ :就故意遺失,之後釣魚,再來等上鉤後再索討和解金?222F 12/16 16:20
→ :萬一真出現這檔事,那就好笑了
→ :萬一真出現這檔事,那就好笑了
→ :別人撿到卡拿來花就該被酒駕撞死 自己小時候偷東西就無罪224F 12/16 16:21
→ :有膽侵佔 怎麼不去搶225F 12/16 16:21
推 :不去用就不會被釣到了吧226F 12/16 16:21
→ :那我要去辦10張漢堡卡來丟 靠這個賺錢了227F 12/16 16:22
→ :小時候都小時候了 你還要怎樣 現在也沒偷過 大了規矩還被笑228F 12/16 16:22
推 :就跟電話詐欺一樣啊,利用的是人性的貪念~229F 12/16 16:23
推 :有做過就有做過還小時候咧,自己做過就不算,聖人酸民無誤XD230F 12/16 16:23
噓 :有沒有小時候做過的事長大就可以不算數的八卦231F 12/16 16:24
→ :哦 針對我哦 科科232F 12/16 16:24
→ :那簡單啊 大家一起偷哦 反正不犯法啊
→ :那簡單啊 大家一起偷哦 反正不犯法啊
→ :幾萬塊被幹走去報案到現在都無消無息 這人是何許人也234F 12/16 16:26
→ :一堆人日子過很好 也在那也侵這也佔 去打工也偷東西235F 12/16 16:26
→ :我想,這男大生也不是啥特殊人士,只是這案子太好辦236F 12/16 16:28
→ :奇怪咧 掉錢被幹走還要摸摸鼻子自認倒楣237F 12/16 16:28
→ :有錢去吃速食 還幹別人東西
→ :有錢去吃速食 還幹別人東西
噓 :五年? 酒駕撞死人幾年?239F 12/16 16:35
推 :撿了東西拿來用本來就不好,不過五年刑責也太扯了240F 12/16 16:37
噓 :推樓樓上 酒駕撞死人 死都不改 保護有錢人就是了啦 幹241F 12/16 16:38
推 :根本還沒判啦...242F 12/16 16:39
推 :撿到不還337 拿去用就是339三項243F 12/16 16:39
→ :不是說不記名嗎 為什麼可以查到244F 12/16 16:39
噓 :辦這種案子,檢察官總是特別給力245F 12/16 16:40
推 :我要是失主就說在追溯期內讓我幹免錢的就不提起告訴246F 12/16 16:42
推 :緩刑不是宣告兩年以下非累犯就得判了???247F 12/16 16:42
→ :鬼島法律不意外248F 12/16 16:45
推 :沒關係啦,反正這年頭的大學生也沒什麼大好前程可言249F 12/16 16:45
→ :至少侵占是跑不掉的250F 12/16 16:50
→ AlexKo …
推 : 緩刑啦252F 12/16 16:53
推 :推253F 12/16 16:53
→ :4個字------------------>一定不正254F 12/16 16:54
推 :侵占完忘記順便性侵一下 就能減半刑責了255F 12/16 16:55
→ :毀你媽 一堆有前程的人做的壞事比這多幾百256F 12/16 17:04
推 :=============撿到再不還嘛 爽啦===================257F 12/16 17:16
噓 :我要給這些女子大生一點顏射瞧瞧!258F 12/16 17:17
推 :有的卡片不記名 不就是視同現金.認卡不認人259F 12/16 17:22
→ :失主一定大有來頭,一般人遺失警察會理你才有鬼260F 12/16 17:23
→ :是緩起訴不會留前科?261F 12/16 17:23
推 :===========超爽der撿到100塊勒=========================262F 12/16 17:34
推 :殺人都不一定判5年了263F 12/16 17:35
噓 :為了貪小便宜而違法真的很蠢,呵呵264F 12/16 17:50
噓 :不太相信能告成 mos最好沒責任而且不記名居然辦這麼快.不單純265F 12/16 17:51
→ :個人懷疑失主故意遺失該店引人犯罪?
→ :個人懷疑失主故意遺失該店引人犯罪?
噓 :兩個女大生 為了讓他們減刑 诶自願被性侵267F 12/16 18:01
推 :還不就認為,沒有人會追究這種卡,沒被抓過就是沒前科囉268F 12/16 18:12
→ :明顯知道那種卡有價值
→ :明顯知道那種卡有價值
推 :靠酒駕撞人判刑都沒那麼重270F 12/16 18:45
噓 :警察先生!! 我遺失了一張MOS卡 幫我調監視器271F 12/16 18:46
→ :傻傻的 用詐欺起訴才不會判刑阿272F 12/16 18:59
→ :檔救護車謀殺人也只要1800+扣照3月喔 ^_<273F 12/16 19:04
推 :一定不證274F 12/16 19:06
噓 :這罪比酒駕撞死人還重,真是偉哉275F 12/16 19:07
噓 :摩斯漢堡都要儲值?? 我真的很搞不懂北部人...276F 12/16 19:18
→ :什麼都趕趕趕,掏錢結帳幾秒鐘時間也要計較...
→ :人生過成這樣有什麼意義,趕著出山嗎?
→ :什麼都趕趕趕,掏錢結帳幾秒鐘時間也要計較...
→ :人生過成這樣有什麼意義,趕著出山嗎?
→ :mos卡可以累積點數換漢堡,對於什麼都要斤斤計較的天龍人當然279F 12/16 19:20
→ :要辦一張啊~
→ :要辦一張啊~
噓 :幹你娘 最好這樣就毀前程啦281F 12/16 20:24
→ :MicroGG:人生過成這樣有什麼意義,趕著出山嗎? 嘴巴真臭282F 12/16 20:25
→ :我遇過的南部人都沒像你這樣
→ :我遇過的南部人都沒像你這樣
推 :只偷BB霜不就沒事了284F 12/16 20:26
→ :MicroGG 都不先去辜狗一下是否有什麼優惠在285F 12/16 20:32
→ :只會自以為回偏激文 ~
→ :只會自以為回偏激文 ~
→ :儲值就是商家調高價格又給你卡片儲值優惠讓你覺得好划算287F 12/16 21:01
→ :而且用儲值卡花潛得時候~沒有感覺!儲值時又覺得是存錢
→ :拿錢的時候覺得是存錢 花錢的時後部覺得有花錢
→ :對價格的敏感度就遲鈍掉了 不然一餐是麥當勞1.5倍哪買得下
→ :而且用儲值卡花潛得時候~沒有感覺!儲值時又覺得是存錢
→ :拿錢的時候覺得是存錢 花錢的時後部覺得有花錢
→ :對價格的敏感度就遲鈍掉了 不然一餐是麥當勞1.5倍哪買得下
推 :失主身分有來頭拉 不然家中被竊 汽機車被偷都抓不到 zz291F 12/16 21:12
推 :這種沒黨證的、不是樁腳、犯這種小小小案,司法會判五年。292F 12/16 22:14
噓 :我也搞不懂MicroGG,別人儲值關你屁事?293F 12/16 22:15
→ :只能說活該294F 12/16 22:30
推 :這侵占遺失物吧...詐欺有點誇張295F 12/16 23:37
噓 :電子載具惹到你囉? 發票直接歸戶還幫你兌獎296F 12/16 23:38
→ :這最好會起訴啦297F 12/17 02:55
→ :不知道會這麼嚴重?所以不嚴重就可以這樣搞?298F 12/17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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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時間: 2012-12-17 19:21:3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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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 TW
詐欺?依法條解釋的確是為自己之不當利益去欺騙店員行使有價之兌換行為..但是雖為不記名卡(但有編號)實際上仍為有主失物...成立詐欺罪名機率挺高的...只能主張不知有編號認知為無主失物~其無主觀認知造成過失詐欺(沒這罪名)..來打這場官司最好結果只會成立侵占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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