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文林苑事件/學生觀點:三方小錯造成悲劇
時間 2012年03月31日 Sat. PM 05:25:42
※ 收件者: Darksoth
※ 引述《Darksoth》之銘言:
反駁幫建商及市府說話的謬論
一、惡法亦法
惡法亦法,挺好笑的。當年Nazi搞猶太人時也是根據法律的(惡名昭彰的紐倫堡法案),照那些人的邏輯,惡法亦法,所以猶太人也活該被抓進集中營,活該被屠殺對吧。而且換個角度思考,阻擋有問題法律不就是政府的工作嗎?如果政府專門執行有問題的法律,那這種政府是選來幹嘛的?
二、依法行政
這個就更好笑了,都更案難道不是市府審查通過的嗎?市府事先就知道有問題,明知王家人不想參與都更,卻縱容建商偷賣預售屋,市府都已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在幫建商,還好意思說啥依法行政,別笑死人了好嗎?
三、王家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這個則是標準的事後諸葛,人家又不是不用上班,不用過日子。建商隨手一劃,你這個活老百姓就必須要東奔西跑,不然你家就會被拆掉,區區建商有如此大的權力,台灣真好對吧,科科
搞清楚,法律這個東西目的應該是為了「追求正義」,而維持秩序、懲罰罪犯都只是這個「目的」的「手段」。倒果為因,錯把手段當目的,要求人們去遵守侵害公正與正義的法條根本是標準的邏輯錯亂
反正台灣永遠有一群邏輯錯亂的人,號稱「溫和理性」,寫出來的文章卻可以公然顛倒是非、倒果為因,而且還臉不紅氣不喘。是真無恥,還是真的不懂,我老人家真是越看越模糊
我看就算政府有天動刀到那些人頭上,先拆掉那些人的家,再來說要檢討法條,那些人搞不好還會跪下來感謝政府手下留情,嘻,真是一個個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活生生案例
最後用一句話幫這篇文章收尾
法律或電腦這類道具不會支配人類,而是熟知使用這類道具的少部分人在支配人類 by 揚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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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ntispam 時間: 2012-03-31 17:25:42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74
1樓 時間: 2012-03-31 18:02:27 (台灣)
瞎
03-31 18:02 TW
今天我在高速公路上飆車 我可以說國家這甚麼爛惡法嗎? 我也沒撞到別人 頻哪點說我違反公共安全? 就因為法治國家沒有人可以代表正義或法律 所以才有法條和注重程序正義 王家自己當初沒有依法申張自己權益 今天為何哭一哭一大堆人就覺得他們很可憐? 同理 今天死刑反跳出來說死刑違反憲法保障人生生命安全 死刑就可以被免除嗎? 不是昨天說要拆今天就拆了 這案子經過數個法庭的審理
10樓 時間: 2012-03-31 19:31:10 (台灣)
→
03-31 19:31 TW
你說執行久=沒有爭議才有問題吧 死刑也是因為現在世界價值觀改變才有爭議的 以你的說法死刑自古皆有 有甚麼爭議好說的 是不是惡法本來就有待商榷 不是鍵盤酸民講了就算 拆或不拆 王家或其他36戶權益有其一會受損 你如果有辦法訂到法條大家都很滿意 我也建議你去選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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