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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3-11 17:00:0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ades (kades)
標題 [新聞]「爸沒養我 我不養他」…法官准了
時間 Sun Mar 11 10:08:09 2012


「爸沒養我 我不養他」…法官准了


蔡姓男子因父親早年酗酒,母親離家出走,他和妹妹靠親友接濟長大;蔡父後來中風,社
會局要求蔡扶養,但蔡認為父母對他從不聞問,因此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官認為,依民法規定,扶養義務是「相對義務」而非「絕對義務」;父母若無正當理由
未盡扶養子女義務,法院可減輕或免除子女對父母的扶養義務。蔡的主張有理,因此免除
蔡的扶養義務。

據查,蔡姓男子(40歲)的父親去年初中風,被社會局安置在護理之家。社會局認為蔡對
父親不聞不問,依遺棄罪函送法辦。

檢方認為,蔡父未盡人父之責,10多年前離家後就音訊全無,蔡並未構成遺棄,因此不起
訴。

蔡姓男子後來向板橋地院訴請免除對父母的扶養義務,他主張,小時候父親經常喝酒、賭
博,且外出不歸,對他和妹妹不聞不問;母親在他4歲時也離家出走後,未曾回家探視他
們。

他說,父母未盡扶養義務,如今年邁病倒,反而要他扶養並不公平,且他的月薪只有2萬
元,不足以扶養父母。

蔡的表姑出庭證稱,蔡父愛喝酒賭博,常不在家,也不照顧孩子,她和幾名親戚看不下去
,帶他們回家。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953826.shtml
「爸沒養我 我不養他」…法官准了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蔡姓男子因父親早年酗酒,母親離家出走,他和妹妹靠親友接濟長大;蔡父後來中風,社會局要求蔡扶養,但蔡認為父母對他從不聞問,因此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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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05.107
siemen:現在被當人球了?1F 03/11 10:09
chester71:社會局有夠北爛...2F 03/11 10:09
DJY:有道理噎3F 03/11 10:09
weirdgrape:重點是薪水吧...4F 03/11 10:09
w107:非常好!!!5F 03/11 10:09
wade6510:現在法官越來越人性化了  垃圾父母本來就不用扶養6F 03/11 10:09
Assyla:過不久後,可能換那個媽媽中風要告他們遺棄7F 03/11 10:10
dollarshih:判得很好啊!!射後不養~老了要人養~誰屌你啊!!!8F 03/11 10:10
sakura000:司法復活了9F 03/11 10:10
Dick1500:難得的好法官10F 03/11 10:11
meredith001:爽 這次的法官總算腦袋清醒些了11F 03/11 10:11
hot5566:本來就是這樣12F 03/11 10:11
Xzcas:我覺得拚得很OK阿 相對義務嗎 父親不照顧小孩 那他對小孩的13F 03/11 10:11
siemen:只要沒有牽扯到政治,司法都會復活14F 03/11 10:11
gotohikaru:不是因為修法了?15F 03/11 10:11
Xzcas:付出就只是爽的那一發而以16F 03/11 10:11
compress:不能說社會局白爛 社會局擺明幫你守稅金還不好17F 03/11 10:11
beontop:給個讚18F 03/11 10:12
s032538:因果阿! 怨不得人!19F 03/11 10:12
inebriety:爽那一發本來就沒資格要人養20F 03/11 10:12
newstyle:台灣應該立法給小孩18歲就有財產自主權,然後父母在小孩21F 03/11 10:13
newstyle:18歲後就沒有撫養義務
aaagang:人本:你養久了他就會養你了23F 03/11 10:14
tomdeng:所以父母都沒養他們24F 03/11 10:16
newstyle:另外,如果父母月薪就超過小孩22K還要給父母孝親費嗎?25F 03/11 10:19
wanderjay:垃圾父母26F 03/11 10:21
hiegg:總算不是個情理法的法官了27F 03/11 10:24
smallredshoe:所以哩? 就丟給養護院和醫院養28F 03/11 10:26
laukun:這事  最扯的是社會局吧     連事實都不清楚就告發遺棄29F 03/11 10:28
liweits:給樓上養30F 03/11 10:28
liweits:是樓樓上
noteflower92:父母親真的要好好照顧孩子,別忘了有一天你們會老,32F 03/11 10:32
noteflower92:孩子會長大!!
nahoshin:社會局.........................34F 03/11 10:40
o1o1o:社會局有義務提出問題,而非決定對錯35F 03/11 11:00
af912653:現在要養老爸 當自己小時候被遺棄時 社會局在那裡咧36F 03/11 11:06
e1q3z9c7:很公平37F 03/11 11:07
jaceda:報應,邊等死邊懺悔吧38F 03/11 11:10
CP543:正義!39F 03/11 11:11
sakuraorjill:應該的!40F 03/11 11:11
MainXI:用納稅錢的人養 全民買單41F 03/11 11:15
MainXI:      人  錢
ainigi:連親友都看不下去,這種父母就繼續放著吧43F 03/11 11:17
huckebein12:靠背…40歲只有薪水2萬,台灣就業環境悲慘到靠背44F 03/11 11:18
neofire:薪水多跟少是靠實力,而不是年齡,醒醒吧45F 03/11 11:21
wantsleep:推報應~剛好而已46F 03/11 11:21
huckebein12:所以噓噓n完全不要年資的加給囉?再嘴砲沒關係47F 03/11 11:23
chinhan1216:爽48F 03/11 11:33
chinhan1216:社會局又沒做錯 事實真相交給法官處理
CN091118:不是檢察官不起訴嗎  怎麼又跳去法官 媒體搞得我好亂@皿@50F 03/11 11:38
cikk1942:月薪兩萬,馬囧有看到嗎51F 03/11 11:52
sisisoso:檢察官偵查遺棄部分啊,法官有分民事跟刑事的52F 03/11 11:58
sisisoso:現在這件是民事部分在審理
EllaElla:本來應該如此 看過太多不要臉的父母 只生不養 根本失格54F 03/11 12:03
misu2718:社會局也是依法處理~誰知到他老杯老母射後不理..55F 03/11 12:10
dbtuh611:然後扶養由全民埋單 話說社會局可以自行放棄這個人嗎?56F 03/11 12:14
forgetcry66:社會局~~~57F 03/11 13:01
feywen:法官部分是兒子訴請免除扶養責任58F 03/11 13:24
atrabiliar31:爽59F 03/11 13:31
iam0718:讚60F 03/11 14:07
ken0062:又活了61F 03/11 14:21
s2678132:關社會局屁事.當社工無敵就是了?62F 03/11 14:24
phageT4:送63F 03/11 15:27
JJBEAR:做得好64F 03/1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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