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kysf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6-08 21:40:3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Re: [新聞] 揭血汗郵局 防詐達人記大過
時間 Fri Jun 8 09:56:35 2012
陳員為工會幹部,替會員爭取權益
根據工會法第35條第一項第三款,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對於勞工提出團體協商之要求或參與團體協商相關事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
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第二項: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為前項規定所為之解僱、降調或減薪者,無效
另外同法45條又規定: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違反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
經勞資爭議處理法裁決決定,由中央主管機關處雇主新台幣三萬以上十五萬以下罰鍰
結論:
行政訴訟吧!!
雖然大過可不可以有點爭議,但保訓會解釋似乎跟錢有關的都可以了
13~14萬蠻多的,應該可以衝衝看
※ 引述《kopfschuss (Metalfreak)》之銘言:
: 自由時報 2012-6-8 http://tinyurl.com/7kcxxqd
: 〔記者曾鴻儒、陳建志、張菁雅/綜合報導〕台中市太平宜欣郵局員工陳惠澤,因對外檢
: 舉郵差工作超時,台中郵局6 日召開考成委員會,以陳惠澤發表對公司不滿言論,違反公
: 務人員服務法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此將影響到他年終2 個月的考成獎金,依陳惠澤的薪資
: 計算,可能約13、4 萬元會泡湯!
: 交長指示檢討郵局制度
: 揭發「血汗郵局」卻遭記大過,昨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朝野立委均聲援陳惠澤,要求交
: 通部改善;交通部長毛治國說,他已指示檢討郵局的人事制度,但無法接受「血汗郵局」
: 的稱呼。
: 陳惠澤不滿又失望
: 對於被記大過,陳惠澤說:「不滿、失望。」他強調是以工會幹部身分替會員爭取權益,
: 且說的都是真話,卻被記大過,他將進行遊說希望立院制定「揭弊者保護法」,讓公務員
: 揭弊無後顧之憂;陳惠澤多年來投入防詐工作,救回民眾上億元財產,因此贏得「防詐達
: 人」封號,因心疼郵差工作超時,向勞委會提出檢舉,並在網路爆料。
: 立委批郵局秋後算帳
: 據勞委會報告,各地勞工局去年共針對各地郵局實施101 次勞動檢查,查獲46件違法情況
: ,朝野立委昨天輪番登場,揭發血汗郵局內幕。
: 立委李昆澤說,國營事業沒扮演照顧勞工榜樣,成為血汗工廠,中郵過去3 年收送郵件多
: 賺的15億,應拿出來改善郵差待遇;立委蔡其昌說,南部一謝姓郵差照實填寫加班單據,
: 事後勞工單位勞檢,單據成為超時工作的違法證據,但郵局主管事後召開「關懷」會議,
: 暗示當事人「我在郵局揍過兩個人」,這位郵差被嚇到得經常看醫師,這算什麼關懷?
: 立委陳亭妃、管碧玲也輪番批評郵局秋後算帳情況,管碧玲說,南部一名李姓郵差也是檢
: 舉超時工作,遭調職並喪失工會代表資格。
: 台中郵局副理古兆賢說,陳惠澤被記大過處分,原因在於國營事業員工具有公務員身分,
: 行為必須遵守公務人員服務法,若有建議或不滿,應按既有程序與管道反映,陳已經違反
: 公務人員服務法第4條規定。
: --------------------------
: 獎勵下屬拖半天 秋後算帳衝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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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254.13.75
→ :資委會1F 06/08 09:57
推 :意外嗎2F 06/08 09:57
→ :交通部、資委會都自己人3F 06/08 09:58
各位帥鄉民,行政訴訟是由法官判決的啦,申訴、再申訴才是自己人
→ :應該是調解或仲裁吧 如果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的話4F 06/08 10:12
→ :這不是「減薪」而是「記大過」,符合的是"其他不利之待遇"5F 06/08 10:24
照常理而言,記大過應該是申訴再申訴沒錯
但是現在經保訓會解釋後,導致只要跟錢有關的都可以放寬用行政訴訟了
之前有個主管被調非主管卻走行政訴訟的案例,好像也是用少掉主管的加給這個理由
所以我說本案差到13-14萬,可以拼拼看
※ 編輯: vickyshan 來自: 122.254.13.75 (06/08 10:41)
※ 編輯: vickyshan 來自: 122.254.13.75 (06/08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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