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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5-11 16:34:2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hun0303 (chun)
標題 [新聞] 弊案逾6年張榮味可能無罪定讞
時間 Fri May 11 09:35:16 2012


2012-05-11 01:19 中國時報 【黃文博、張朝欣/綜合報導】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涉及林內焚化爐弊案,上訴審和更一審均被改判無罪,但更二審
法官重新調查後,卻認為罪證明確,依收賄罪判有期徒刑九年;不過此案已經超過六年,
最高法院如再第三次發回更審,張將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可能獲得無罪定讞的判決


     張榮味女兒立委張嘉郡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對於細節還不清楚,不過家人對司
法有信心,相信司法會還父親一個清白。

     此案同案被告共有八人,台南高分院更二審判決中,張榮味收賄千萬判九年(一審
判十四年)、前雲林縣環保局長顏嘉賢則獲判無罪(一審判五年)、前林內鄉長陳河山判
九年六月(一審判十一年四月),其他五人均上訴駁回。

     更二審合議庭認為,達和公司為了取得林內鄉焚化廠開發經營權,規畫七千萬元公
關費,並將行賄費用列入土地款中,其中三千萬元是要行賄張榮味,該公司的徐治國,在
九十一年將其中一千萬元匯入張榮味好友呂昆展在美帳戶。

     合議庭調查,張榮味在檢方偵辦的逃亡期間,確實透過林姓友人打電話給徐治國,
而非是徐打電話給林,林還要求徐寫了三份聲明書,虛偽表示匯給呂昆展的一千萬元是土
地款,與張榮味無關,企圖替張榮味脫罪。

     張榮味被控收賄罪,一審判有期徒刑十四年,褫奪公權七年,雖然在台南高分院上
訴審和更一審,均被法官改判無罪,經最高法院第二次發回更審,合議庭認為張收賄證據
相當明確,於是再依收賄罪九年有期徒刑,不過仍可再上訴最高法院。

     但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第八條規定,案件自第一審繫屬日起,已逾六年且經最高法院
第三次以上發回後,第二審法院更審維持第一審所為無罪判決,或其所為無罪之更審判決
;如於更審前曾經同審級法院為二次以上無罪判決者,不得上訴於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如
再將張案發回重審,張將獲得二審無罪判決定讞的機會。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11050202/112012051100130.html
弊案逾6年張榮味可能無罪定讞|政治新聞|中時電子報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涉及林內焚化爐弊案,上訴審和更一審均被改判無罪,但更二審法官重新調查後,卻認為罪證明確,依收賄罪判有期徒刑九年;不過此案已經超過六年,最高法院如再第三次發回更審,張將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可能獲得無罪定讞的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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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212.72
kopfschuss:鬼島1F 05/11 09:35
jorden:KMT 不意外2F 05/11 09:36
locos:關了六年還能判無罪......3F 05/11 09:36
gamesame7711:雲林 應該是___黨無誤4F 05/11 09:36
bill19911026:未寫黨籍+中國時報=5F 05/11 09:36
Lowrider:太黑了吧 ==!6F 05/11 09:36
KEYSOLIDER:黨證好威 不過是逃跑當護照用 還是免死金牌都適用7F 05/11 09:36
kopfschuss:不寫黨籍=自己人8F 05/11 09:37
sd09090:白了9F 05/11 09:37
djcc:                   輸幾分!?  輸一分!?10F 05/11 09:37
ChinaGy:幹你娘的妥速審判法是三小11F 05/11 09:38
sd09090:馬不震怒嗎  一堆這種怠職法官12F 05/11 09:38
bill19911026:沒寫黨籍的用意就是讓非雲林人以為是吱吱黨13F 05/11 09:38
lawrence99:KMT 無罪不意外 因為都是正正當當的好人14F 05/11 09:38
alprazolam:起訴逾期...全案無罪定讞15F 05/11 09:39
CP543:幹!速審法根本是迅速無罪法16F 05/11 09:39
sd09090:〈上訴逾期判無罪〉 涉賄法官冤賠15.4萬確定- Yahoo!奇摩17F 05/11 09:40
sobigbird:KMT真好@@ 吃香喝辣狂貪汙無罪 還一堆鐵蛆死命挺18F 05/11 09:40
Change1224:公平正義又都回來了19F 05/11 09:40
pttdog: 弊案未寫黨籍  =  中國國民黨20F 05/11 09:40
sd09090:張榮味:我忍很久了喔,這次挺馬沒壓錯21F 05/11 09:41
BingLing: KMT黨證無敵22F 05/11 09:41
int1000:有黨證權貴就算有罪也關不了 真沒天理23F 05/11 09:43
MacOSX10:平時在黨內表現良好 足見良心並未泯滅24F 05/11 09:43
trashken:這樣看來張下次還是會挺國民黨還人情...25F 05/11 09:44
Jeph:   他有青天白日勳章膩?????????????????26F 05/11 09:44
aakkiirraa:可以去申請國賠27F 05/11 09:46
sinoca:厲害! 誰說馬英九很軟的?!28F 05/11 09:47
prettyna:速審法是三小29F 05/11 09:47
WiNdexEX:司法還了他一個公道30F 05/11 09:48
nintendose1:KMT執政當然無罪囉  黨證無敵!31F 05/11 09:50
ouyang:幹 選對邊了 有罪也都判無罪  真爽32F 05/11 09:58
itrs821:公平正義都回來了......33F 05/11 10:05
itrs821:回.....不來了.................
darkofpolo:關速審法屁事,是被最高法院那些法官婊了好嗎35F 05/11 10:19
faxy:!36F 05/11 10:25
leecoco:689W表示欣慰37F 05/11 10:35
Blue6:最高法院整天發回高院的判決38F 05/11 10:54
Wheelblack:突然不想承認自己是雲林人39F 05/11 11:22
joeypp:讚40F 05/11 11:22
iele:鬼島41F 05/11 11:32
gadoma:標題殺人....內容跟標題差很多42F 05/11 11:53
gadoma:速審法那條是說二審被告獲判無罪檢察官不得上訴...跟這案子
gadoma:有一樣嗎?
cd928:法院___開的,例子一堆45F 05/1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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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2-05-11 19:32:19 (台灣)
  05-11 19:32 TW
國民黨一天不消失,台灣永遠都是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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